作者 nuturewind (自然风)
标题 Re: 你判定分身帐号的证据太过主观, 请详述证据
时间 Fri Mar 18 01:01:5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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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gose (Γ)》之铭言:
: 我和你指的帐号根本不同人, 真不知你是如何判断水桶
: 建议你直接送帐号部, 查询我登入纪录
: 让帐号部门还我清白, 解除我水桶
: 若无动作说明, 我将直接送有关部门申诉
你好
针对本次判决简单回文如下:
本次案件受理检举后.经查证,
认为两帐号近期多次有利用跳板系统滥发文章并引战之虞,
除违反3-2.3-3,3-8多项板规外
两帐号甚至极可能为同一人之分身
(极短时间间隔下.在非常远的两地.却能想到同一签名档发类似内容之陆文情报~)
分身是认为有嫌疑.但并非本次判决所引用的主依据
数次利用跳板方式在间隔极短时间内发文.已有闹版嫌疑
同时也不尊重对于其他依规定发文的版友
因此在受理检举后.查证后做出本次特别方式判决
以上说明.
之后请勿在针对本次判决对我进行站内信往返
如有疑义也可循组务申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