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verydisco 信箱]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标题: Re: [申诉] verydisco
时间: Sun Oct 4 21:35:29 2015
不是很懂 一定要有检举信才能判决???
※ 引述《verydisco (♂疯狂哲学家♂)》之铭言:
: 简单来说 你做的是违反板规
: ※二、检举须知※
: 来信检举需在三日内文章,逾期不受理,但可作为期限内检举之相关证据,检举时以私
: 信告知板主,须符合检举格式,已被水桶之板友,须在水桶解除后,方能行使检举权利.
: 检举人亦不得检举已入水桶之板友,待板主公告处理完毕,再行检举下一封.
: 检举人不许修改事证中版友言行,否则视为诬告,亦不得威胁板主,违者永不再受理相
: 关检举.
: 来信检举需在三日内文章,逾期不受理
: #1M2uSyNA这篇是9/30 可是你10/4才发公告水桶我
: 时间上有超过3天
: 所以我可以质疑你的处理有问题
: 我可以怀疑你的水桶是自己捏造的
: 除非你能拿出检举原文 是在哪一天检举的
: 不然我觉得你的处理根本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