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Spurs板 版主spurs2120不当劣退

楼主: kobe1985 (湖人总冠军)   2013-06-09 22:39:11
我在被水桶后,前nba版主就告知我,因为很多人认为我是zsh,所以很容易被误解
但他认定我当时的文章有违犯版龟,所以水桶我,也希望我在期间好好了解自己的问题
在这期间我没有任何分身,直到出桶时,我也没有在nba任何看板去引战发言
只是单纯想好好欣赏篮球,支持湖人 新赏TD 所以希望能帮马刺加油
我知道总板火迷湖迷之间战很大 所以我在马刺还没确定对手是谁时
就单纯想说去介绍文希望在这段期间能加入马刺板这大家庭
而非被人认为突然出现在live文是为了反火而去酸
所以我的文章很明白告诉大家我是湖迷 但也很欣赏马刺球风和td
认为他跟kb都是传奇球星 文章内容和语气也是用和平没任何挑衅的去发言
可是无端被劣退,然后版主又说
根据你过去在其他板的发言经验,很难相信你不是为了引起纷争而来。
我只能说我觉得很无辜,因为我在1/14被nba板水桶后,
我并没有在任何看板被警告或发言恶劣的记录,s版主若认为我的文章有问题或希望我删文
为什么没有先告知 就算他要删文 我也不懂为什么还要列退 因为我真的认为我没有恶意
文章代码(AID): #1HiLhO4I (Spurs) [ptt.cc] [心得] MV Tony P │
另外又在被删文的后天 看到刺板出现比我的文章内容更少 只打了 如提
spurs2120: 给你一小时修改,否则劣退
当下更感到受到不公平对待 为什么他人都先给予口头警告 而我文章是没问题却直接劣
另外被劣文后,在很多大板都不能发言,我认为自己本身权益受损,
所以才写信希望能加速处理
而我现在登入次数254次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312991477.A.8D8.html
用这篇就可以证明 我跟当时2011的kobe1985是不同人 登入次数也不一样
另外我要如何改善我的态度?? 我已经多次说明了 现在这就是我的态度
没有要去任何看板引战挑衅 只是单纯喜欢篮球 的湖人迷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现在请kobe1985针对自己的文章
: 和上面两篇来信的内容作解释
: 并非用口头上跟我说你不是zsh来验证
: 然后,请跟我说你要如何改进自己的态度?
: joh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6-09 23:01:00
我看到是同样的IP 出示这个给我看?
楼主: kobe1985 (湖人总冠军)   2013-06-09 23:05:00
请问小组长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说2011的KOBE1985登入次数已经来到400多次而我现在只有254次 很明显我是新注册的阿而现在zsh《上次上站》06/09/2013 13:46:51 Sun《上次故乡》180.218.33.3跟我完全不同 还是要我转一个他ZSH血站内信给我的内容给你看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6-09 23:27:00
帐号被砍的纪录需要和系统查证 但目前现阶段我没办法认同你提出论点 你应该去证明 而不是我自己去找1HZvt3o- (NBAEasyChat) 那这一篇你怎么解释
楼主: kobe1985 (湖人总冠军)   2013-06-09 23:35:00
EZ那篇我不知道有啥问题要解释 说明目标当个爱篮球球迷我并没有去攻击任何人阿阿另外我转了当初ZSH被EZ永久水桶 站内信给我的信件他希望借我的帐号发文 因为当时大家认为我是他蛋我没有回复他 这样应该可以证明给你看了吧没有人会写信给自己 而且这信我也没公开过我想请问你有没有去看过EZ那篇文章??我真不懂有啥问题嘘要去解释...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6-10 10:02:00
你没有多于事证可以提出 实在没办法证明不是分身
楼主: kobe1985 (湖人总冠军)   2013-06-10 10:38:00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为何要证明我不是zsh的分身,首先,zsh我刚才查了,他现在并没有在nba任何看板被水桶,当然也没有在马刺版被水桶而且最近马刺版一个月并没有被特殊人士去闹版吧,为何我只是发篇自介文就要被劣文在来,现在是处理我kobe1985这个id,为什么要我证明我不是zsh组务竟然要一般的使用者去证明自己不是分身,这根本不合理吧若是s板主删我文是认为我是闹版分身,是他应该证明而不是我吧,我跟本没那么大权力而且我就算真的是zsh分身好了,zsh在任何nba版也没有被限制发言,跟分身条款也扯不上关系,跟劣退我文章有什么关系呢我现在这案子申诉的是马刺版主不当劣文,为什么变成要证明我不是分身,应该是要对我的发文内容有没有问题,劣文是否恰当为出发点吧而且若是马刺版主若是认为我是闹马刺版的分身之一,应该是他要证明我是哪位闹刺版的分身吧,而不是要我去证明不是吧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6-10 11:54:00
给我证据的人是你 当然就必须你自己提出证据来说服我若你没其他事证 我三天后会下判决
楼主: kobe1985 (湖人总冠军)   2013-06-10 12:13:00
我提出的言论是指我认为马刺s板主认为我是zsh,所以把我水桶,而他提出的我是nba各版不受欢迎人物还有恶名昭张等言论,根本都是子虚乌有,他本人的认定那我只是想表达我不是zsh,也并非马刺版主认定的恶意闹版且并非不受欢迎人物而且我已经给你多项证据,例如ip位置,还有上站次数证明我并非分身,若妳或马刺板主不信,是否该提出证明我是zsh分身,而不是说我的证据不足就不采信首先援引小组长在CourtBasketB板的判例#1H9WhM1A中的文字2.然而组务在此必须重申,板主固然可以在蒐证时将该看板文章以外的资料作为证据或脉络的一部分来使用,但做出具体处分的时候,还是必须集中在使用者在该板的违规行为上。换言之除非 “该使用者在他处的言论与同一使用者在该板上的言论结合起来,可以合理的认定该使用者在该板上的言论为违规”, 否则引述看板文章以外的资料(Ex:名声)认定该使用者“来乱板”,并非予以水桶处分的合理理由。以上是小组长自己说过的,请别忘记,我现在在马刺版的文章是毫无问题的,现在刺版版主是用妳口中的名声认定我来乱版,这并非给与处分的合理理由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6-10 14:29:00
你没听懂我的意思 我是说你自己既然提供东西给我就必须自己证明,IP对我来说只是其中一个证据至于是不是本人换地方改IP这一点我自有判断若你没有其他事证 你的答辩就到此为止
楼主: kobe1985 (湖人总冠军)   2013-06-15 09:14:00
拖这么久是何时要宣判??当初说三天,现在都五天了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6-15 09:45:00
今天会判决 最近几天有业务比较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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