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NBAEasyChat 板主无视站规 纵容分化族群

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3-05-19 03:41:36
※ 引述《buehrle (国友铁炮队)》之铭言:
: 以下是Y使用者和Z板主直接违背的台湾政府正式公告法律:
: 依据 2012 年台湾政府签订使之在国内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的
: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第二十条 之 二 :
: " 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张,构成煽动歧视、
: 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禁止之。"
: 这是台湾政府正式公告的法律条文。明定禁止鼓吹种族仇恨
: 的主张。Z 板主主张的任何种族均有攻讦其他种族致使可对
: 其他种族产生敌视之权利,很明显已违背本项政府公告的正
: 式法律条文主张。

这是联合国人权公约之一
并不是国内的正式法律条文
我想先请问您2012年正式签订的资料来源是?
据我所知我们被联合国排除在外
以签订公约的方式想偷渡文案结果被打枪
原因是中国代表不签
这只是我们想签的公约
而不是正式颁布的法令
拿不存在于我国的国际法来讨论是不合理的
再者
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张,构成煽动歧视、
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禁止之。
1.前后文要会看,构成"煽动歧视"而不是"歧视"
鼓吹归鼓吹,还要"构成"之后的事项,而不是择一
2.公约规公约,我们根本没签,所以事实上也没法律禁止
内乱罪?叛国罪?
: 而本案指控的 Y使用者,其所散布的言论更是直接鼓吹对于
: 白人的仇视,已直接违反本项台湾现行法律。依据PTT 使用
: 者条款5.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 " 您承诺......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
: 之国际惯例.”
: 希望组务考量Y 使用者的言论乃是直接违反台湾正式法律,
: 已不仅止于站规或版规范围,而是公然违反台湾法律,给予
: 使用者终止帐号及密码处分。并给予主张任何种族均得攻讦
: 其他种族之权利之 Z版主正式警告。
: 感谢组务的阅读。
你要知道
为什么除了世界人权组织敢讲话以外你找不到其他法律限制种族
因为他们的态度就是
"你们要制定法律去逞罚违反我们认为的人权的人"
"至于有没有不合理不甘我的事,反正你不加入你就是没人权的国家"
你制订一法去保护某个种族
反而等同于你承认该种族是弱势需要保护
而这就是一种歧视
所以我们只能用一些"保障"措施去提升他们的竞争
如此而已
基于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的前提,讨厌某个种族完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这样好了
你能讲出一个明确的法令
明确的喔!
那种什么基本人权然后又无限上纲说这是违宪或者是拿不存在的国际法来说都不算
之后我们再来谈如何对于本板弱势族群提出保障措施如何?
: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 本案还有其他补充吗?
: : 明天若没补充我就宣判
作者: buehrle (無限期支持台灣獨立。)   2013-05-19 12:47:00
谁签的喔 请洽台湾总统您对本条约有问题 请您去跟台湾司法院争论 现阶段 您已触犯台湾法律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5-19 14:33:00
双方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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