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baseball板 板主 overseaking 不当处份

楼主: mousepad   2014-06-23 08:29:42
裁定:
依该板判例,加重至水桶120日。
说明:
一、
申诉人主张板主肯定其用意,但从板主的回应中,显然板主将确实执行黑底
白字的板规明文,优先于对申诉人意图、动机的揣测。板主执行板规时,究
应有多少比例着重于发文者的动机,对发文者动机的判断为何,均属于第一
线板主裁量权,须视个案情况而定。从这个案件来看,我只读出,板主虽然
认为发文者并不是非常恶意,但仍坚持依明文规定禁止大量于文章下方推文
处发表相似意见。
另一方面,在这个案例中,不论申诉人对其他板友的发文有何意见,管理看
板应该是板主的事,而不是靠个别板友以自己的标准、透过违反板规的方式
约束、要求或批评其他使用者。因此,历任板主群订定板规之第九条,以及
o板主本次执行本板规并加以处分,对看板确实具有正面之公益性。
回顾该板过去案例,确实有多次执行本规定。其中不同案件中的发文者或有
不同动机,但既然板主于回复中并未考虑动机部分,组务在此采纳并尊重板
主以大量类似推文之数量违反板规为处分依据的裁量。
二、
既然肯认板主以板规规定之数字为裁量依据,则其处分必须符合比例原则。
就过去案例而言,仅有一例之推文篇数高于本篇,并受到120日之处分。其余
多半远低于本案之推文篇数,并多半受到15日或30日处分。依照该板板规九
之15日以上处分、衡量比例原则,本案不应仅受15日或30日处分,应以接近
或相当于前例中于30余篇文章推文之120日处分为宜。裁定,本案处分依前例
,加重至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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