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于Baseball_BM板对Rhinos板主Zeel提出申诉
唯Zeel版主相应不理 一个礼拜拖过一个礼拜
对申诉已不抱希望
又经小组长提醒 非本人并不适用申诉
故于本板向小组长提出检举
一、检举人:sediments
二、被检举看板/板主:Rhinos/Zeel
三、检举事由:Zeel版主漠视版规 为特定人士开后门免除刑期
四、所附证据:相关证据(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1GzD4_Pd (Rhinos) [ptt.cc] [公告] Allen524 永久水桶
依据处分条例第三条之一规定,处以永久水桶。
但若能于2013.1.16 1200前,针对
1. 其实都是黑的...是没继续追下去..
2. 后来调查证实那一场之后.
两点提出确切证明,则可撤回永久水桶之处份。
相关证明请以B信方式寄至板主信箱查收。
#1G-CGqxj (Rhinos) [ptt.cc] [公告] 解除Allen524终身水桶处
有鉴于该板友已委托板主代转道歉声明,虽然晚了几天,但迟到总比不到好。
自即日起解除永久水桶处分,改判为水桶七天,期限自0115起算,解除日为0122。
希望其他使用者引以为戒,勿再违规。
#1G-CEma3 (Rhinos) [ptt.cc] 道歉声明
板主您好:
谢谢版主给我机会补救,对于这次事件因为我一时引喻失当,在战玉飞和克提兹的部分确实
没有办法证明该球员与放水球有关,因此造成板主困扰.本人深感抱歉,也保证绝不再犯
未来会更加谨慎发言,希望板主能重新判决
另外,有关申诉的文章均以全部删除,不再申诉,一切依板主的判决为准
依Rhinos(2013年修订版)版规3-1
如违反删文条例第四条之原因,为指称球员、裁判或球团相关人士涉
嫌签赌之消息且未同时附上足征公信之佐证,永久水桶,不予解除。
于推文中违反此条例者亦同。
Allen524无法在期限内证明 理应判决永久水桶 不予解除
而Zeel版主却将原永久水桶判决改为水桶七日
经与Zeel版主信件沟通后(如附件Baseball_BM
#1G-cTJ3r #1G-cTVcl #1G-cTqIX #1G-cU1Lp
#1G-cUBrT #1G-cUJhG #1G-cUPS0 #1G-cUe7E)
以及Allen524道歉一文中发现
1.Zeel无视版规 私自解除Allen524的终身水桶期限
2.Zeel试图以立基点不同判例#19_xC5sH (Sportcenter)为特定人士开脱罪刑
Zeel版主已表明不会再以私信方式回应与本判决相关之问题
我最后一封信中提及
如果Zeel版主有要求Allen524可以道歉换其终身
而先前被你判决终身的以下几位是否也有相同待遇
#16YwdS_X mscmobitai
#172Z5jgp alex61
#18TCHKHb rigin223
#1APwTWEk yanxiu
#1AYupDFR dddman
#1Aatb4PW yellow1119
#1AnAMOv2 Shaq32
#1CkQP2xA kobesuck
#1ClQ26bk j87
#1Ei9niCA s310213
#1FgzVQNR KBeckinsale
#1FlwRXxc honen
如果没有 Zeel版主为何只对Allen524开后门?
推 s310213:当初被桶是没有被主动告知道歉可以解桶... 01/19 21:32
→ s310213:虽然也没寄过信申过诉之类的...... 01/19 21:32
刑罚的目的 除了教育及吓阻之外
尚有应报一项 意即对侵害法益的行为加以处罚 以公正应报行为者的罪行
身为版主 理应一视同仁 不应无视版规 因人而异的判决存在
#1H1oZPIh (Baseball_BM) Re: [申诉] Rhinos版 板主Zeel 判决不当
3. 该使用者后于2013年1月15日、17日来信申诉,并于18日提出道歉声明,承认其推文
为引喻失当。考量其发言确有部分可由公文书中获得佐证,且使用者已有悔意,故予
以改判。
请问Zeel版主当初捅他永久 是因为部分可由公文书中获得佐证
还是因为部分不可由公文书中获得佐证
既然不可由公文书中获得佐证部分在期限内仍不得佐证
减刑之理由只剩使用者已有悔意?
2007/8/22 #16onGTmx (Rhinos)
删文条例:第三条 内容来源无法证实之文章。(签赌文条款)
2009/5/05 11:31:12 #19_xC5sH (Sportcenter)
二、经查看 Bulls 板板规水桶条例中,并无明订“签赌文=永久水桶”的规则
无限期水桶等同是剥夺板友在该板的所有发言权
最好在说明板规之处明订以供所有使用者参考
即使有过往判例可供警惕亦同
给予申诉人至少一次道歉后解除水桶的机会
经组务裁定,张贴指涉签赌文章(推文)即永久水桶的处分,应在板规中明确公告
为是。因此在此公布板规修正案,相关条例修正如下:
第六条 张贴指称球员、裁判或球团相关人士涉嫌签赌之消息,应提出明确证
据做为佐证,无提出证据即张贴者,一律永久水桶之。(推文亦同)
2009/5/05 11:47:27 #19_xRHpD (Rhinos)
经组务裁定,张贴指涉签赌文章(推文)即永久水桶的处分,应在板规中明确公告
为是。因此在此公布板规修正案,相关条例修正如下:
原水桶条例:
第六条 若有本条例未曾规定之事件发生,板主群可于商讨后迳行处分之。
更正如下:
第六条 张贴指称球员、裁判或球团相关人士涉嫌签赌之消息,应提出明确证
据做为佐证,无提出证据即张贴者,一律永久水桶之。(推文亦同)
2011/7/02 #1E3i-idn (Rhinos)
三之一 如违反删文条例第四条之原因,为指称球员、裁判或球团相关人士涉
嫌签赌之消息且未同时附上足征公信之佐证,永久水桶,不予解除。
于推文中违反此条例者亦同。
经查以上四点
原2009板规并无永久水桶 在小组长警告之后Zeel版主追加永久水桶板规
并于2011年Zeel版主追加不予解除
看板规定唯有永久水桶不予解除 并无有悔意可换七天
为何至今所有遭假球永久水桶之该版使用者唯独Allen524判决可无视版规
另 Zeel公允已失 不适任版主一职 建请考量该员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