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Baseball板主korking52013恶意水桶

楼主: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04 17:52:00
※ [本文转录自 larusa 信箱]
作者: BigBird5566 (大雕)
标题: Re: [申诉]Baseball板主korking52013恶意水桶
时间: Mon Jun 4 17:39:44 2012
※ 引述《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之铭言:
: 以下请BigBird5566回应:
: 组务查阅过往纪录 你触犯棒球板板规被处罚(含警告)不含本次一共有十四次
: 其中因ian0824水桶期间开分身 x 1
: 引战 x 10
: 洗板 x 1
: 国骂 x 2
: 豪洨文 x 1
: 出桶未满一个月再犯 x 2
ian0824印象中 几乎没被桶过 有的话也寥寥可数
目前永久水桶是因这次Bigbird5566判决永久水桶的连带处分
其实此判决也有瑕疵 我ian0824在Bigbird5566水桶以后
未曾在棒球版有po文或是推文的情形
再者 我从未在有任何帐号水桶的情况下
开其他帐号po文或是推文 请小组长明察
另外版主认定的引战文中 内容多属#1FZIeDul公告文中以下的文章
3 ~X2 4/15 BigBird5566 □ [讨论] 为何日本火腿第四棒是中田翔?
4 + 4/17 BigBird5566 R: [新闻] 拖泥带水 观战虚累累 狮象最耗时
● 5 + 4/17 BigBird5566 R: [新闻] MLB/“林哲瑄非长期人选” 红袜想再补
6 4/17 BigBird5566 R: [专栏] 莫尔、山本昌行 台湾老将不行?
本人重申po文绝对针对棒球内容讨论 过去水桶是因为不想花时间在申诉上
不代表版主判决无误
以这次水桶而言 既然小组长认定文章并非水桶主因 而是推文违反善良风俗
版主korking52013公告内容中 列出以上四篇文章的尺度何在?
是否为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版主korking52013也从未说明以上文章哪里构成水桶原因
明显执行版务上的严重瑕疵
: 你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你的言论多次被板主群认定为引战,本次被处罚也是起因
: 于在一篇文章内容为职棒球员之太太小产的文章底下,推了一些显与社会善良风
: 俗相悖离的文字,因此板主群的判罚组务是没有意见的;惟在处罚的轻重上组务
: 对永久水桶的判罚还有些疑虑,请问BigBird5566 如果再给你一次可以在棒球板
: 发言的机会,你是否可以保证记取过往被水桶的教训,抑或是你认为你的言行并
: 无问题无须改变,请回答组务这个问题。
针对这次推文 的确不妥 本人保证日后不会再推文或是po文内容中
悖离社会善良风俗 讨论内容完全定位在棒球上!
: : 4.以上做总结:
: : a.请版主具体回复文章闹版的论述点为何?
: : b.请版主举出multi-id皆闹版的事实?
: : c.请版主举出本人违反版规哪条加重判罚的原则?
: : d.就法学观点而言
: : 一.不罚者,乃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
: : 二.刑法未规范条款 , 不罚
: : 由版主自由心证 会导致版主权力无限上纲
: : 以过去永久水桶判例做判定并非合理
: : 请版主指出本人触犯版规第几条第几项因而永久水桶?
另外最后要陈述的是 版主可以针对违反版规内容做主观认定
但是裁罚上不得有超越版规规定之上限 版主必须依照版规判决
不然版主权力过高 尔后在CourtBasebal小组长处理申诉案上
此类问题仍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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