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出国买隐形眼镜回台网拍 小心违法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8-14 21:59:46
台湾新生报 【记者钟佩芳/台北报导】2019年8月12日
“难得出国,就多买些隐形眼镜回台湾网拍吧!”有些民众可能在国外购买隐形眼镜,自
行使用并转售给其他消费者。对此,食药署提醒,这种代购、转售的行为,可能已经违法

隐形眼镜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矫正视力,因此是以医疗器材列管,由于隐形眼镜是直接与角
膜接触的镜片,若未遵照其使用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可能会造成角膜溃疡、角膜炎或结
膜炎等眼部疾病,严重时还可能会失明。
在我国药事法也明文规定,欲贩卖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材的业者,应先向所在地卫生局申请
登记,领得许可执照后始得营业,且制造、输入医疗器材,应先向中央卫生主管机关,申
请核准发给医疗器材许可证后,始得为之。
目前政府已放宽一般民众入境时,可携带隐形眼镜的限量规定,入境旅客自用的隐形眼镜
限制,是单一度数60片,且每人以单一品牌及二种不同度数为限。
若民众将从国外购买回来的隐形眼镜,转售给其他消费者,而非个人自用,则等同未经核
准擅自输入医疗器材,依药事法规定,最重可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5千万元
以下罚金,民众千万别心存侥幸。
若发现隐形眼镜不良品,或在使用时/后发生不良反应,请立即透过药物食品化粧品上市
后品质管理系统(http://qms.fda.gov.tw/tcbw/)反映,或拨打不良反应通报专线进行通
报(02-2396-0100)。
https://tinyurl.com/y3v2nt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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