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出国扫货转卖?小心连隐形眼镜盒都违法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7-12 13:15:16
出国扫货用不完转卖?小心连隐形眼镜盒都违法要罚3万
2019-07-12 08:04联合报 记者赵容萱╱即时报导
“天呀!网拍隐形眼镜盒也有事?”日本是台湾最喜欢的旅游地点,暑假正逢旅游旺季,
很多民众到日本都会上药妆店扫货,但采购的保健食品或药品若转卖容易触法外,有些好
用便利的小物,例如隐形眼镜盒、棉花棒、卫生棉条都属医疗器材,若上网转卖也会违反
药事法,一罚就是3万元,民众切记小心,别“荷包大失血”。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表示,今年上半年有30人购买国外视为食品的蒺藜、淫羊藿、缬草
根、含葛花等成分的胶囊锭产品,但不知道这些成分在台湾被视为中药,用不完上网贩售
触法,而除了药品外,也会有人买“离子导入仪”、隐形眼镜、隐形眼境盒,甚至棉花棒
、OK绷、卫生棉条,但这些属于医疗器材,不具药商资格的民众若上网转卖,都违反药事
法。
台中市就有一名林姓粉领族出国前网搜发现,日本有一款隐形眼镜盒好用、轻巧又易携带
,热门到有“断货王”称号,到日本大肆扫货,回国自用、送朋友还有剩一些,拿来网拍
,被卫生单位认定是贩售医疗器材,依违反药事法,罚3万元,“荷包大失血”。
林姓粉领族说,本想网拍隐形眼镜盒来补贴旅游费用,没想到隐形眼镜盒竟然被认定是医
疗器材,上网贩售被抓到罚款3万元,这下得不偿失,真的要特别注意。
台中市食药处说,包括曼秀雷敦、绿油精等常备药,或是离子导入仪、隐形眼镜、隐形眼
镜盒,棉花棒、OK绷、卫生棉条等医疗器材,一般民众不具药商资格,依药事法规定,不
得贩卖,违者遭裁罚3万元到200万元,情节严重者移送法办,最重10年徒刑、得并科1亿
元罚金,提醒民众切勿触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92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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