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活动广告文规范

楼主: ckr (琴心)   2010-11-30 21:29:03
感谢w板友的建议 在此公告小弟对活动广告文去留的认定标准与处理方式
广告文可否留下最主要的因素是该活动与儒家文化的相关性
所以活动名称以及内容直接提及儒家相关人物 思想 以及信仰层面的都欢迎
如果从广告文本身看不出儒家元素 请张贴人在广告当中附注说明活动与儒家文化的关联
当小弟无法清楚看见活动与儒家的相关性时 (例如只模糊的讲亚洲传统文化)
会去信要求说明 若足以证实与儒家的关联 会要求发文者将说明文字附注在原广告文
若拒绝加注或24小时内没有得到回应者则迳予删除
若标题与内容无法与儒家文化产生任何联系 (例如讲欧陆哲学 基督教思想 两岸交流)
小弟将直接删除 若发文者不同意此一处分可以来信说明该活动与儒家的关系
如果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显示该活动与儒家相关 则准予张贴
罚则部份 若删除后无相关说明或特殊理由重复张贴者 劣文加水桶一周
再犯者除劣文外 水桶时间为违规广告文张贴次数乘以一周
也就是说再犯一次者水桶两周 再犯两次者三周 依此类推 到期请自行来信要求解水桶
若板友对此规定有意见欢迎来函讨论 公告请勿回文
感谢大家的配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