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能拼创意 诚信我最绘”海报征件比赛
1.竞赛期间: (From) 2015年06月01日 (End) 2015年07月31日
2.相关资料网址:http://www.nv.com.tw/2015bankshow/
3.对于本竞赛的概略介绍:
一、参赛资格:
不分年龄、性别、国籍皆可参加。
限以个人身份报名参赛。
二、活动时间:
征件期间:自104年6月1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
得奖名单公布:104年8月20日中午12时公布于活动网站,并由活动小组电话联系得奖事宜。
三、投稿主题:
参赛作品需符合‘廉能诚信’5项主题其中1项即可。
廉能政府,全民有福
诚信企业,永续经营
廉洁自持,赢得信赖
全民廉心,齐力断金
干净政府,诚信社会
四、投稿规格:
直式四开(长52cmx宽38cm)版面,彩色制作,每人至多可同时投稿电绘作品及手绘作品各5件,意即两类作品总数上限为10件,但获奖作品每人仅限1件。
电脑绘图:
(1)作品原始制作档案之格式为分辨率300dpi以上。
(2)附上转档格式JPG或TIFF档,档案限定在100MB以内,烧录成光盘。
(3)附上印出A3大小纸本作品。
手绘图:以四开图画纸绘制,创作形式不拘(如水彩、拼贴、蜡笔等),请自行确认原始手稿图之清晰,以免影响评选结果。
五、投稿方式
请至活动网站下载报名表单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或光盘)及授权同意书(须由本人签名及盖章)寄至11557台北市忠孝东路6段467号11楼‘土银海报比赛征件小组 收’。
所有参赛作品不论得奖与否均不退回,请自行保留备份档案,并检附授权同意书(须由本人签名及盖章),同意授权得奖作品之著作权及版权予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拥有无偿重制、复制及公开播送等之相关权利。
六、奖项内容:
本比赛采电绘、手绘合并评选,作品呈现方式不影响评分。
【首奖】1名 新台币30,000元+奖状乙张
【贰奖】1名 新台币20,000元+奖状乙张
【叁奖】1名 新台币15,000元+奖状乙张
【佳作】7名 每名各得新台币5,000元+奖状乙张
※上述活动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专线:(02)2653-9292*289 徐小姐
(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10:00-12:00及13:30-18:00止)
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须于交件时一并缴交下列资料(均须检附下列资料,始完成报名程序)。
(1)报名表(作者相关资料、使用他人图像资料说明)。
(2)授权同意书(授权主办单位公开发行、展览等使用,需由本人亲自签章)。
2.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权属创作者,惟创作者(含参赛者使用他人图案之第三人)同意对主办单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权。
3.参赛者均须签署“授权同意书”,同意其作品获选为得奖作品时,得奖作品之著作财产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一切删改、公开展示、重制、改作、编辑、印制、出租、散布、发行、以及推广宣导等非营利用途之权利,并有将图稿安排于媒体发表、成册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权他人等权利,均不另计版税及稿费,得奖者亦不另行索取费用。
4.参赛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送之资料内容属实并无伪造情事,亦无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如有虚伪隐匿情事,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其为得奖者,并取消得奖资格,收回原奖项(含奖金及奖状) 。如有致损害于主办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参赛者应负一切民刑事责任;其他因填写资料错误致活动单位无法通知其得奖讯息时,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5.参赛作品禁止缴交使用侵权之图档,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图案等并涉及相关著作财产权时,须自行取得著作财产权授权同意等证明文件。
6.参赛作品禁止抄袭、代笔或复制他人作品,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资格,由备取人选依序递补。已领取奖项者,主办单位有权追回原奖项(含奖金及奖状)。
7.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毁谤、人身攻击、宗教、政治议题或不雅图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或妨碍社会正当风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违反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定等情事。如经评审决议认定,或遭相关权利人检举并经主办单位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得迳予取消得奖资格,除追回奖金外,并得向参赛者请求相当于奖金金额2倍之惩罚性违约金,另若造成主办单位损害,参赛者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8.为避免影响参赛者之权益,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比赛相关规范、未授权予第三方、未获奖并公开发表,凡经主办单位发现或经第三人检举并经主办单位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得迳予取消参赛资格,若造成主办单位损害,参赛者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其作品如为得奖作品者,除追回奖金外,并得向参赛者请求相当于奖金金额2倍之惩罚性违约金。
9.依所得税法规定,本活动得奖者获颁奖金,应属稿费收入,得奖者如为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得奖奖金依规定须扣缴10%所得税额及2%二代健保补充保费,但扣缴税额不超过新台币20,000元者,免予扣缴;得奖者如为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得奖奖金依规定须扣缴20%所得税额,但扣缴税额不超过新台币5,000元者,得免予扣缴。
10.依“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规定,奖金所得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将开立稿费免扣缴凭单,故得奖者应配合填写领奖单,并提供相关资料(身分证正反影本)及缴交收据方可领奖。若不愿意配合者,则视为自动弃权,不具得奖资格。
11.得奖者若为未成年人,须检附户籍誊本并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书,方可领奖。
12.主办单位仅会以活动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电话3种方式通知得奖讯息,请参赛者密切注意本活动网站公告。公告后2周内若未领奖,视同放弃。
13.参赛者每人至多可同时投稿电绘作品及手绘作品各5件,若有超过件数者,其作品将依照报名表单中的作品填写顺序,取消超数投稿作品之参赛资格。
14.得奖作品如引发社会大众的负面争议,在不影响作者原创前提下,为顾及社会大众观感,对于所有得奖作品内容,主办单位保有修改、刊登的权利。
15.如有因电脑、网络、技术或不可归责于主办单位之事由,而使参赛者所寄出或登录之资料有延迟、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之情况,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参赛者亦不得因此异议。
16.参赛作品须妥善包装,主办单位将以参赛作品送达后之状态进行评选,若于寄送途中造成作品损毁而影响成绩,参赛者不得异议。
17.参赛者对于评审之评审结果,完全同意并尊重,绝不提出任何异议或申诉。
18.活动最新讯息,以本活动网站公告为准。
19.若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补充之,并保有活动内容及时间变更及终止的权利。
20.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循上述各项规定。
【报名表下载:http://www.nv.com.tw/2015bankshow/download/for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