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台中市府合作破局!文化部:国家漫画博物馆另觅地点
2020-05-13 19:32 联合报 / 记者叶冠妤/台北即时报导
为永续保存及推广我国珍贵漫画史料资产,文化部在2015年受台中市政府邀请合建“中台
湾电影中心”,双方并于2017年10月签署“国家漫画博物馆”合作意向书,原订以中台湾
电影中心部分空间建置国家漫画博物馆,但经近30次协商会议后,台中市府始终无法达成
文化部提出的空间3大基本需求,文化部稍早发稿表示,考量国家级漫画博物馆应有规格
及品质,以及永续营运等条件,决议将另觅地点。
文化部表示,肯定台中市府推展中台湾电影及动漫产业的决心及努力,但就空间规划上,
经双方近30次协商会议后,始终无法达成文化部提出的“空间集中”、“独立出入口”、
“独立机电系统”3大基本需求,文化部认为,博物馆空间不能与商场混在一起,因此双
方至今仍未签订行政契约。
文化部进一步说明,本案是台中市政府主动提议合建,文化部从合作初始就主张国家漫画
博物馆空间应符合3大基本需求原则,包括双方取得建物空间应尽量各自集中,有独立出
入口及分设水电系统,如逃生动线、消防规划及机电设备等须与电影中心其他商场空间有
所区隔,但依照目前规划,仍存在诸多不符博物馆使用问题,如通往漫画博物馆地下室空
间电扶梯,需先经过电影中心委外商场,造成动线不连贯,或需用电影中心载运食物和垃
圾的货梯来运送珍贵的典藏文物。
文化部说,去年已多次在协商会议向中市府提出可能解决方案,并建议中市府应考量停工
检讨或延长工期,但中市府始终坚持工期不延长原则,近期所提变更设计方案也难达成博
物馆基本需求,因此双方协商迄今仍无法达成共识。
文化部指出,经多方咨询漫画界、博物馆及建筑领域专业人士意见,与会代表多表示中台
湾电影中心现行空间规划实难以调整为符合国家级漫画博物馆的基本维运标准,因此考量
国家级漫画博物馆应有规格及品质,以及后续能否永续营运等条件,文化部决议将另觅地
点设置国家漫画博物馆。
不过,文化部强调,文化部推动漫画及ACG产业的政策方向仍不变,虽将另寻国家漫画博
物馆地点,但已向台中市政府表达将以同样预算规模补助支持中市府完成中台湾电影中心
,原国家漫画博物馆空间则调整为ACG产业中心等相关用途,让中台湾电影中心发挥带动
中台湾影视及动漫产业的功能。
文化部表示,建置国家漫画博物馆的目标不会停滞,已委由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启动成立
筹备小组,截至目前所蒐集的漫画文物也由该馆协助暂管及保存。
至于国家漫画博物馆后续设置地点,文化部说,欢迎台中市及各县市政府提案其他可供建
置地点,后续将由专业团队协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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