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27] 不服Sub_DigiTech判决、MobileComm板板主选举规范

楼主: finhisky (finhisky)   2021-04-27 15:42:34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swattw (Swat-大师模式) 看板: (某隐形看板)
标题: Re: [问题] 投票(板主选举)设定投票人数作为通过(当选)门槛有无越权
时间: Sat Apr 10 21:10:28 2021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投票(板主选举)设定投票人数作为通过(当选)门槛有无越权?
: 时间: Fri Mar 26 20:11:36 2021
:
: 某板(对事不对人)之板主选举,规定
: 同意票大于反对票,且总得票数≧180票,才可当选板主
:
: 但从2017年起,历次板板主选举都未超过180人投票
: 历任(代理)板主,仍继续采用180人投票作为门槛
:
: 2017,8次选举分别95、115、80、162、125、126、91、121人投票
: 2018,2次选举分别119、148人投票
: 2020,2次选举分别66、36人投票
: 2021,2次选举分别112、42人投票
: 2022,2次选举分别42、31人投票
:
: 请问除了同意票大于反对票外
: (代理)板主另外规定,总得票数需达一定人数,是否逾越板主权限?
我认为这仍属看板自治的范围,
但是是否逾越裁量(裁量怠惰)则可以由小组长去处理。
:
: 因为依照板主权力义务规范,板主有举行投票权
: 但并未授予板主,任意设定投票通过门槛之权限
:
: 一般认知,投票是少数服从多数
: 如果可以另外规定,总得票数需达一定人数
: 造成同意票大于反对票,但总得票数不足,仍无法通过(当选)
: 变成多数服从少数,这样好像违反投票及民主的精神
:
: 而且依照 BoardAnnouce [公告] 看板投票功能更新、使用规范公告
: 及板主操作投票的功能设定
: 也没有总得票数需达一定人数的设定功能
:
: 因此本人有上述疑问
:
: 而且如果这样作没有逾越板主权限的话
: 变成板主可以任意控制投票结果
: 形式上,举行投票让板友民主选举
: 但实际上,另外设定高门槛,让总投票人数不足,导致投票不通过
:
: 这样反民主的作法
: 似乎也违反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中"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的规定
:
: 尤其是板主选举时
: (代理)板主、组长,可以利用高当选门槛
: 导致虽然有人参选板主,且同意票大于反对票
: 但因未达总投票人数,仍无法透过投票选出板主
:
: 之后再用选不出板主为理由,改采代理、推荐,直接指定板主
: 借此规避板主选举,直接指定喜好的继任者担任板主
: 避免不喜欢的参选人当选
: 这样的作法是否洽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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