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证四] Sub_Strategy 小组长判决不当

楼主: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20-11-10 23:37:41
※ [本文转录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InnGee (祢豆子)
标题: Re: 不服 #1VdOrJpr (Sub_Strategy) 判决
时间: Tue Nov 10 23:11:44 2020
本案调查阶段,经与时任小组长了解后
在开盘当下时任小组长已私下与开盘之板主沟通并予以制止,
故无公开纪录。
另本案与来信中所提之案件有所不同之处在于
板主群申请增开乐透程序中,
板主群已于6/26完成全体附议,且实际开设日为7/4,惟7/11由群组长核可通过
于前次判决中已叙述 "提醒板主群请于预计开设日前3至7日完成程序"
经检视本案相关时程,板主群已依前次判决文提醒之时程办理相关程序,
可认为于本案中板主群已尽相关职责,后若群组长同意亦可追认其增开效力,
惟症结点于群组长核可增开乐透案之时间点较为缓慢,
但不应因此缘故影响板友参与乐透之权力
故本组认同板主群于本案之作法,在已依前次判决文提醒之时效提出相关程序,
并全体附议完成情况下,
不应再为保障板友参与乐透之权利而遭受处分。
此为与检举人举例之案件不同之处,
故判决文中所述之"不重复处分"判决,为各种考量下之权宜之计
若检举人再有不服,可再行上诉至群组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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