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数位小组长选择性处理组务且处理缓慢

楼主: ewehs (绪)   2020-10-15 19:07:08
请群组长明鉴。
回应Honorguard06
1. Honorguard06声称不符程序的部分(具体可能为缺少水桶公告与被板主删除的发文):
小组版的申诉文需附上证据,且只接受转录之文章
1.a 我的发文已被Samuellu删除。
1.b Samuellu没有公告我被水桶。
请问我要如何附上已被删除的发文及原本应该要有的水桶公告?
而且还要符合用转录的方式才可以当作证据,
但这些证据不是没公告,就是文章已被删除不存在我可存取的板面,
并非我不遵守Honorguard06所谓的程序。
试问:数位小组板规的申诉程序是否适切于标题为理由的错误水桶的申诉?
这衍伸一个数位小组板存在已久之问题:
已被删除之文章或板主刻意不公告之水桶要如何在数位小组板申诉及检举?
2. 况且Honorguard06在前面几次小组版的检举文也是用一样的理由不受理:
#1V2Sj28c (ComGame-Plan),
Honorguard06未事先询问我为什么没有附上证据,便迳自公告不受理。
Samuellu水桶我的原因,Samuellu已明确叙明在Samuellu给我的图片之中,
而且我已在申诉文明确叙述争议点,内容如下:
: 申诉内容:
: 1. 板主Samuellu的4-1.a条文判定标准问题
:
: mobilesales板主Samuellu以我的分类用全角的〔,删除我的发文且水桶1个月,
本人不服判决。
:
: 经询问Samuellu,Samuellu回复如下:
: : 错误之处已使用颜色为您标明,
: : https://imgur.com/JYkkAsJ.jpg
:
: 我认为我发文标题没有不合板规之处,原因如下:
: A. 板规并未明确规定分类的格式不可以用全角符号、
: B. 板规并未声明分类跟标题需跟规定一模一样,
: 如全角符号跟半角符号应有所差别,
: 板规仅规定分类与标题之间需有半角空格,并未有其他详细规定。
由此可知,这明显与Honorguard06声称的不清楚案情有所不同。
难道说只要程序不对,Honorguard06便可以不审看我的申诉文内容?
其实,我的文章内容与我对Samuellu的申诉案件应无直接相关,
仅有标题有Samuellu认为的问题,
Honorguard06却用不符合程序(或所谓缺少所谓程序上的文件)来佐证自己不清楚案情,
而且我早已在申诉文详述问题点(如同前面叙述),
Honorguard06这行为实在有违常理,也缺少其身为小组板板主需要的基本逻辑。
然而,这又衍伸另一个数位小组板存在已久之问题:
数位小组板板规是否存在模糊空间让Honorguard06以程序为由不受理小组组务,
实质却是技术性规避受理检举及申诉?
而且不只我这样认为,如同另一位板友 #1VIxln4D (ComGame-Plan) 申诉之内容。
小结以上论点:Honorguard06有意图以技术性理由不受理小组组务,肯请群组长纠正。
另有板友有同样想法,请参考
#1N5uHvwZ (ComGame-Plan) 2016/04/20 21:30
#1VCMQ3gs (ComGame-Plan) 2020/08/10 23:23
3. Honorguard06没有回应“处理缓慢”的部分,
而且不只我认为Honorguard06处理组务缓慢,
请见这篇 #1V3Yn9ia (ComGame-Plan) 底下的回文。
我第一次收到Honorguard06的回应是在这个群务板,
我不请楚为什么这些内容不能先回信给我,却要等到我到群务板检举才要回应?
在先前的案件中,群组长询问Honorguard06也答不出缺少申诉程序所需之文件,
可以说是Honorguard06故技重施,什么都不敢先讲,等到被询问也不肯明确回答。
4. 最后,
Honorguard06又选择性处理小组板板务了,
请问为什么不依照板规水桶Samuellu?
Sub_DigiTech板规三-2并未规定明确对象,而且申诉检举SOP的三-5也未规定对象,
因此应视为板规规范所有在版上文章推回文之使用者,
并非可随Honorguard06方便变更板规解释。
并非我个人因素造成群组长的麻烦,请见谅。
而是Honorguard06处理小组组务有不少争议的地方,
就算是在群务板Honorguard06还是同样的行为,实在令人傻眼。
恳请群组长明鉴。
※ 引述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之铭言:
:  
:  
: 一、本案自始至终程序均未完备,理由说明于驳回公告内
:  
: ┌─────────────────────────────────────┐
: │ 文章代码(AID): #1VXh3ONo (Sub_DigiTech) [ptt.cc] [公告] 驳回 #1VTrNUfT (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02662616.A.5F2.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79 Ptt币 │
: └─────────────────────────────────────┘
:  
:  
: 二、本案申诉人声称其为简易案件,但是:本案小组从未看到违规原文,更无看到违规
:   公告,从头到尾一头雾水,如何认定案件严重程度?
:  
:  
: 三、板规针对申诉禁止推文系指申诉人部分,板主答辩不受此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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