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科技小组组务判决

楼主: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2020-07-03 20:47:58
#1QRCUGxg (Sub_DigiTech)
四、申诉、检举应检附之证据
  (1)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被处分时之板规、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记录,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2)请于发表完申诉(检举)文后再行转贴证据,否则视为无效证据。
  (3)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转录之证据文若经修改,亦会被宣告无效。
  (4)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请于小组长推文或回文提醒后 24 小时
     内补正,否则将锁文并宣告不受理该案件。
检举应检附相关证明文章记录,并以转录方式,方为有效证据。
此规定以明文列于置底数年,很遗憾使用者视若无睹,亦未于时效内提出疑问
依规定宣告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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