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iOS 板主无视板规及检举信件怠职

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9-06-04 20:02:57
感谢板主配合
接下来请板主回答上一篇关于检举人所做的质疑
也就是#1Syxb7qc (ComGame-Plan)“对比我的检举信件整理”下面所引用推文
检举人所引用之判例,对比所引用之推文
恐有判决尺度不一之状况
请板主回复此部分
谢谢
※ 引述《iPhone3G (爱疯山鸡)》之铭言:
: ※ 引述《a3225737 (轰)》之铭言:
: : 1.
: : 请板主回答
: : 依照#1DfK7dz4 (BM)之公告,群组于看板未查询到本篇所附处分之公告
: : 请告知是否有其他地方可供查询(精华区等)
: : 若无,请补上该有的公告
: : 毕竟板规有规定累犯条款,除非每次都去查历史纪录(群组认为实务上有困难)
: : 没有公告的话要去找他上次犯什么板规可能比较不容易
: 因为我们板都会有一些不同立场的使用者吵来吵去,常会有一些人身攻击或是违规
: 1.个别发公告的确是很占版面
: 2.整理起来一起发,但又不好搜寻有无处理过
: 3.公告文底下又会又不同立场的使用者继续吵起来
: 所以会先查设定历史判断有无累犯再做处分
: 后来也就渐渐养成水桶直接处理没公告的坏习惯
: 既然组长有提供那篇做参考,我们也已沿用那篇建议的方法,置底一篇违规纪录在我们板
: 一方面也当作公告效果
: : 2.
: : 因为原检举主要针对板主未处理检举
: : 但由上述之回答,板主所言是“不成立就没特别回信了”
: : 请检举人回答
: : 你所附的附件中有那些你认为明确违反板规但是板主认为不成立
: : 也就是说你对“不成立就没特别回信了”有所不服之处
: : 请提出
: : 尤其针对“个人检举内容几乎几项都达过往水桶标准”
: : 若无,也请注明
: : ====
: : 为了避免不必要之争端,请勿交互诘问
: : 也就是自己回答自己的问题,不要对对方的回答做出回复(包含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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