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申诉案件最后辩论时间为11月1号

楼主: joe09 (你先上我殿后)   2018-11-16 15:44:25
※ [本文转录自 Sub_DigiTech 看板 #1RsXfDuy ]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后) 看板: Sub_DigiTech
标题: Re: [申诉] paul40807 随兴水桶
时间: Thu Nov 1 05:10:32 2018
※ 引述《paul40807 ([email protected] 最高)》之铭言:
: 已转述违规全文在上篇文章
: 判决理由如下:
: 1.本版为手机讨论版,就算是闲聊也应该是讨论手机业界新闻,或者手机趋势等,
: 但其文章内容关于手机部分仅只有“买iPhone”,其余部分如:生育津贴、劳保、
: 补助...等,都与本版无关,故判决其文章为无意义文章。
: 2.另外,其违规项目为1.C无意义内容,与3.A引战部分应无任何关系,特此说明。
: 以上为本人针对该案之回复。
1.闲聊跟讨论两标题不同,我原文闲聊也是讨论手机业界新闻
内文点出iphone这次订价高于去年的事实,而购买iphone是目的
上述的生育津贴或退休金等属方法或管道。符合时事也无造假之嫌,也无恶意针对个人
为何会无关联或无意义
2.既然无引战部分,那就只属1.C无意义的判决,回规版规。并无明确规定闲聊
也无明确说明界线,单以版主自身认定无意义或无关联实属个人心证。
3.我有心连络版主,说明此文章内文,一个礼拜过去,也未得一句答复。
版主是否有故意置之不理? 于情于理我皆符合流程却拖延至此时才得回复
版主是否有先入为主关念
楼主: joe09 (你先上我殿后)   2017-11-05 03:57:00
另外补上说明,我被水桶时属旧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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