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2] 跟小组组务沟通信件3

楼主: joe09 (你先上我殿后)   2017-11-28 05:33:52
※ [本文转录自 joe09 信箱]
作者: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标题: Re: 我申诉mobilecomm版主不公一事
时间: Fri Oct 20 16:35:30 2017
标准不一,应走检举路线
如果是走申诉案,仅能单就此申诉是否违规进行受理
标准不一的另案已经转知KB板主处理
※ 引述《joe09 (你先上我殿后)》之铭言:
: 组务如果两者都有违规,该版主做出不同判决。
: 是不是该版主对我的判决有标准不一?
: 如果有,是不是应该要求该版主解除我的水桶?
: 因为我这申诉是在说明我自己被"他个人"标准不一的观念而水桶
: 如果这点成立,那就必须要解除我水桶。因为这版的组务功能
: 应该不是检举板友该不该被水桶,而是针对板主有没有自由心证判决不公而已对吧?
: ※ 引述《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之铭言:
: : 我理解了,两者确实都有违规
: : 我会再处理另外一件未被惩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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