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MobileComm板主设置之检举规范违反站规

楼主: catquill (贝贝 ★新警察☆)   2016-11-01 00:02:15
检举人:catquill
被检举人:Honorguard06/kblover
看板/群组:MobileComm、MobilePicket/DigitalTech
检举诉求:该版检举条件违反PTT使用者条款检举规范,且该板主怠职不回应问题
检举内容:
1、该检举版 MobilePicket 规定如下
[公告] 手机通讯检举版版规
九.本版一样禁止开分身 开分身者本尊与分身皆永久水桶
#1JoKreql (MobilePicket)
[证据1] 7/19 kblover □ [公告] 手机通讯检举版版规
2、站规明确规定使用者皆可申请最多五组帐号,且任何人皆可针对违规检举,
板主规定分身禁止检举之规定,于法无据、毫不把站规放在眼前。
根据
站规10 检举权人的定义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于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于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于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在第一 二 三款里 都有明确规定未经同意
因此我想这三款的违规才是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要由受害人自行检举
而四 五 六 七 八的违规 是所有人都能检举的
以上为目前板务以及法务对检举人的定义
因此群组长在此案中必须受理 =>>>>>>>>板主应接受任何来源之检举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于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于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于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于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公告] 多重帐号管理办法
一. 使用者可以申请的帐号数目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有五个帐号,并且五个帐号均需填写确实且相同
的注册资料。经查拥有五个以上的分身帐号,则保留登入次数最多的五个
帐号,其余帐号一概砍除。若分身帐号的注册资料不同或不实,退注之,
并依情节轻重依照“浮滥注册处理办法”#1HS1erzo (SYSOP) 惩处。
1. 无违法事由,但拥有超过五个以上的分身帐号者,经板主职以上使用
者提出IP佐证后得声请帐号部查证,查证属实则保留上站次数最多的
五个帐号,其余一概砍除。遭砍除的帐号将不予以公告。
3、本人曾于10/07去信询问相关问题,该版主至今仍未回应。
[证据2] 10/07 ◇ (Honorguard06) 关于检举板 分身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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