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湾货)》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1. 就我目前对于板主判决的理解,我认为板主认定的依据是,
: : 被转录的原文(含新闻内容、心得以及其下推嘘文),即具有争议性,
: : 故板主认定被转录的原文具有引战的内容,并依板规进行处分。
: : 板主以转录具争议性的文章而导致引战,作为处分的理由我认为并无不当。
: 在此做几点说明
: 1.第二行的“其下推嘘文”在本案中并不成立,因为我在转录该文至iPhone板
: 之后就立刻将全部推文进行删除了,还请您再次做确认
依照板主在 #1MiDsjee (ComGame-Plan) 所回复的内容,
我会理解为板主依据转录原文所含之推嘘文及申诉人对推嘘文的回复,
认定申诉人转录该文时,该文即具有争议性。申诉人反驳所持之理由,
乃认定上述推嘘文及申诉人对推嘘文的回复,仅存在于 MobileComm 板,
并不存在于 iPhone 板,故于 #1Mi8M5vm (ComGame-Plan) 申述:
“而使用在MobileComm板的回文来水桶并连续劣退我两篇文
章,我认为确实是相当不妥的!”
针对这项论点,我要说的是,即使该推嘘文及申诉人对推嘘文的回复,
在转录约 25 秒后即被删除,仍不能改变上述文字曾出现在 iPhone 板的事实。
既然上述文字曾出现在 iPhone 板,即受到 iPhone 板板规之限制与板主之管理。
亦即板主以上述文字作为证据,于 iPhone 板进行处分,仅是引用出现于该板之事证,
并非“使用在MobileComm板的回文来水桶”。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
我会将这些推嘘文以及申诉人对推嘘文的回应,作为可受考量的证据考虑在内。
因为当该推嘘文及对推嘘文的回复,与转录原文一同被转录至 iPhone 板时,
板主即已具有看板违规行为的认定权,对这些文字是否违反规范进行认定。
故,若是板主认定这些推嘘文及对推嘘文的回应说明该文具有争议性,并据此认定引战,
这些推嘘文及对推嘘文的回应作为判决依据是没有问题的。
简言之,我不接受“板主不得依被删除之文字进行判决”这样的论点。
: 2.再者,我无法理解所谓争议性何在,自由时报是台湾具有相当公信力的媒体
: ,其审核记者所发表的文章相信都是具有公信力的,或是说,板规里面应该
: 要定义哪些媒体的报导不能登吗?
根据板主于本板所作的解释 (#1MiDsjee (ComGame-Plan)) ,我认为板主的认定,
和该则新闻是由哪一个媒体发表的无关,而与该则新闻的内容及申诉人的发言有关。
故若无其它证据说明板主之判决是针对自由时报,我不处理这个论点。
: 3.我的心得又有哪里具有争议性,是否可请做详细说明?谢谢,针对iPhone板
: 板规6.c.:
: c.国外新闻/转贴请附上简单翻译,毕竟不是每个人英文都那么好。
: 国内新闻/转贴请附上简单介绍/心得,证明一下你是真心想分享情报给版友们。
: 以上若明显复制贴上、洗文章者,比照板规5.d,劣退。
: 我也将我在手机板上的心得转录过来,证明自己是真心想分享情报给板友们
: ,如果我真要引战,根本不需要在心得内说任何iPhone的好,直接嘲讽批评
: 即可?
直接嘲讽批评是引战的行为,不代表没有直接嘲讽批评就不是引战的行为。
在考虑到转录原文所附的推嘘文以及申诉人对推嘘文的回应,
我认为 iPhone3G 板主于 #1MiDsjee (ComGame-Plan) 所持之论点,
已经明显说明为何该文转录至 iPhone 板时具有争议性。
如果申诉人不同意,请说明板主认定上述文字具争议性或引战不妥的原因。
: : 2. 至于被转录的原文本身是否具有争议性,或者有挑衅的意味,
: : 在判断上虽有其主观认定的成分,但依据站规,板主为看板违规行为的认定权人,
: : 故是否违反板规仍应依板主之标准来进行审视。申诉人若不服,
: : 请详细提出板主所持之标准违反上级规定、标准前后不一或严重偏离常理之处。
: 标准前后不一即是针对我转录过来的文章,有两位板友othersHTC92与power
: fans进行回文,然而,我的第二篇文章因“不合板旨”或“引战”(板主于
: 公告与本系列串回文理由不同)而劣退,这两位却只是遭到文章删除而已,
: 我提出的检举案板主也没有进行回复。
从上述这段我没有看到其它两位板友文章遭到删除与申诉人遭到劣退之间的比较,
在缺乏对原始违规行为的描述与比较,也未见对后续板务处分的比较的情况下,
我暂时不会处理板主是否有标准不一的问题。若申诉人详细说明标准不一之论述,
并将所有相关文章转录至本板,我才会重新处理这一个论点。
: : 3. 对于申诉人提出应以其于 iPhone 板之发文与转贴状况作为评断的依据,
: : 我认为甚是合理。依照申诉人转录至 iPhone 板的文章的下述内容:
: : “推 john0312 : 这种标题... 我有不祥的预感.
: : 发在这边应该很安全吧,又不是拿去某版开战
: : 我是很希望理性讨论的
: : 推 comicduo : 标准的战文标题啊
: : → azuel : e2000热身ing
: : 推 john0312 : 他已经被检举了.
: : 我还希望她帮我说...我单枪匹马难以应战啊...
: : ”
: : 我认为申诉人在将这篇文章转录至 iPhone 板前,就已经知道此文的标题与内容,
: : 具有争议性且可能会引战,甚至提到自己“单枪匹马难以应战”等语,
: : 更甚至将这样的对话与文字转录至 iPhone 板,致使整篇转录文看起来更具有争议性,
: : 进而受到板规的处分。我认为板主依据这样的文字作出引战的判断,
: : 确实是依照申诉人于 iPhone 板上的发文与转贴状况所作的判断。
: 1.诚如第一点所述,我并没有把这些对话转录至iPhone板,我转录的时候就删掉了
: 2.我想请问,板规在裁定时是否要考量当事人在他板的发言?我翻阅站规多次尚无看到相
: 关规定,还请多多指教。
已于第一段回复。简言之:
1. 这些文字并没有在转录前删掉,而是在转录“后”才删掉。
导致这些文字进入 iPhone 板。而板主对这些文字自然具有看板违规行为之认定权。
2. 至目前为止,我认为板主引用 iPhone 板出现过的文字,
即足以证成该文被转录时具有争议性。申诉人可另对此项认定进行反驳。
: : 4. 就目前呈于本板的证据,我会认为 iPhone 板对于引战的标准虽然严格,
: : 但是对于引战的认定并没有超出板规的规范,处分理由亦是依据在 iPhone 板的发言,
: : 并非仅依据在其它看板的发言即作出处分的认定。若申诉人认为板主认定不当,
: : 请进一步说明板主不应依上述发言内容认定转录文具争议性且引战的理由。
: 再次重申,我在转到iPhone板之后旋即删除所有原先的推文,如果我的新闻有问题,还请
: 板主说明清楚;如果我的心得有问题,也请详细指出;如果推文有问题,这是不存在的吧
: ?也希望板主详细说明清楚
已多次说明,应不须再重复回应同一论点。
: : 5. 请申诉人将板主对此案的判决公告转录至本板,以完整申诉之程序。
: 已经附上,作为证据6使用,还请查阅,谢谢。
: 在此也为本人对于PTT操作规定了解的不周,向iPhone板板务群致歉。
: 此外,针对我第二篇回应板友powerfans的文章遭到劣文部份,板主以5.a板规进行处理,
: 唯独他又在上面回文的推文说偏题所以劣退,是不是能请板主做正式回应与公告?你用5
: .a的板规将为第一篇文劣退,但第二篇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没有在公告里说明?谢
: 谢!
若板主于原处分公告中未说明理由,请板主补述处分理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