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Honorguard06在公告中违反板规未受处罚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04-23 23:45:45
在你所举出的例子里面,先前违规而受到处分的案例,所描述与攻击的对象,
仅有“厂商”、“国家”和“使用者”这些以“人”为主体的对象。
而没有“手机”这种以“物品”为主体的对象。我不认为板主对于负面评述,
在“对人”与“对物”上需要采取同样的标准。我认为这两者不一样。
不管是“腥”、“狗”、“支那”、“厨”还是本次受申诉的“贱”,
对于任何一个语词的解读本来就需要将其脉落纳入考虑,不能纯粹比较字意。
既然先前的判例所描述的对象是“人”,这次受申诉所描述的对象是“物”,
本申诉案的标的与申诉人所举的例子之间差异非常明显,不须以同一个标准衡量。
在这个申诉案于本板处理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证据显示板主的板务处理标准不一,
因此请板主仍依原本板务处理的原则对本案进行处理。然而板主的判决有程序上的问题,
根据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在认定违规而给予处分的时候,
“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因此请 kblover 板主依下述原则处理。
a. 若 kblover 板主认定 Honorguard06 板主违规,应给予处分,
请将所有处分 (包含警告) 及处分理由公告周知。
或者
b. 若 kblover 板主认定 Honorguard06 板主未违规,请撤销原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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