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证11] [闲聊] 板规α4修正放宽

楼主: nigi (尼姬)   2014-10-07 21:53:49
※ [本文转录自 nigi 信箱]
作者: LChuang (万岁) 看板: BoardGame
标题: Re: [闲聊] 板规α4修正放宽
时间: Mon Sep 29 09:53:03 2014
1. #1K9cTy90 (BoardGame) 9/27的公告,10/1就要正式实施,修正版规这么重要的事
,公告一下子就洗到两页以上了,建议将公告置底。
2. 10/1才实施的修正后板规,9/27版主就已经先编辑更改了,建议先用附注的方式,
或是注明何时修改、何时实施,才不会混淆。
3. 板规编号项目有希腊字母也有英文字母,容易造成阅读的困难,建议将编号统一规
格与模式,也不宜跳过某些字母。
4. 原板规α4提到勿使用其他符号,请问惊叹号(!)、破折号(-)、加号(+)、问号(?)
等等算是其他符号吗?这些都是常用的符号,如果算违反板规,那 #1K9cTy90 公
告本身就违反了,如果不算,那是否可详细说明那些才算其他符号?
5. 板规属正式且公开的公告,内容不宜出现个人的签名档或其他不相关的文字和图案
,建议版主予以删除。
6. 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都有人支持,但重点是不合时宜的法就必须修改,版主算有
做出了一些修正,然而周星驰的电影:“法律就是法律,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都
不能更改。”可见法律条文的严谨性,板规层级虽不比法律,但仍应秉持相同精神
,希望版主们在处理时能更加谨慎。
LChuang
2014.09.29
※ 引述《I23 (小艾)》之铭言:
: α.标题格式:
:  4. [交易] 〔超便宜〕 "奋进号" 【清仓中】
: (标题请勿使用 " " () []()〔〕【】● 等括号及其他符号、表情 以便阅读)
: 板规有一阵子没更动了
: 因应板友反应 () 确实有其实用性
: 故开放其作为 "补充说明" 之功用
: 将其从a-4里删除
: 另将文字叙述部份改为
: "标题请勿以 " " []()〔〕【】等等括号或其他符号造成标题不易阅读"
: 但为避免像板规建立之前一样
: 有国文不好的板友会利用这次开放
: 将 "补充说明" 误解为 "可以利用()来高调我的文章" 来荼毒版友的眼睛
: [交易] (超便宜!!) 台北卖卡坦岛
: [问题] (波多)(农家乐)(发电厂) 那个好玩呢?
: 所以另外制定补充说明
: 以免有 "小白" 时无法可管
: 特别增设a-5
: 5.标题可使用1~2组的()作为补充说明之用 但有三条限制会被删文
: 可用举例:6/28(日) , 卖卡坦(已售出) , 买大王(十周年版)
: a.不可直接在标题后用 [标题] (xxx)oooo <--违规!!
: b.不可用在不是 "补充说明" 的地方 [交易] 卖超便宜 (卡坦岛)
: c.不可使用超过2组 ()
: 本篇公告后于 2014/10/1 起正式实施
: 在此之前欢迎板友有良好意见提出
: 于正式实施前本公告可能会视板友与板主之意见再行修改
作者: s40343 (RosePete)   2013-09-29 09:57:00
6. 法律是人民选代表出来制定表决通过的,跟版规由版主制定,完全是不能比较的喔。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3-09-29 10:03:00
就制定面不行 但执行面可以等等,即使是制定面 板主也是由板众选举出来的有何分别?
作者: tinyfan (小风扇)   2013-09-29 10:04:00
楼上,重点是"严谨"这件事情,而不是版规与法律的比较一楼才对
作者: s40343 (RosePete)   2013-09-29 10:13:00
e大,所以总统是人民选的,他一个人可以制定法律吗?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3-09-29 10:22:00
制定法律的是立委 PTT站长也不会跑来订板规不过 行政首长要左右法律的制定也很简单就是了重点是规范是否能让人民适应,有助整体发展谁订定无关紧要,合用即可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3-09-29 11:26:00
法律执行面干民选屁事喔,来乱的吗?
作者: rogerjj (宅猫)   2013-09-29 11:38:00
欢迎来到BBS的世界,你不满意可以有以下选择1.不到有你不能接受版规的版2. 跟站务申诉,不过如果只是"你觉得这样不好"通常是没效3. 参选版主, 当上版主后改成你满意的版本4. 汇集版众与论压力逼迫版主从善如流.....基本上2,3比较有效果,其他如果版主决定不鸟你你也没办法~不过BG版版主似乎都是现任版主跟热心版众直接交接就是...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3-09-29 12:00:00
那真的是很特别的一个板啊……无怪乎潮流是专制走向民主,绝对权力=绝对腐败
作者: rogerjj (宅猫)   2013-09-29 12:07:00
无给职,无福利这种权力还真吸引人啊........ˊ_>ˋ
作者: angel0328 (傻气x皓呆)   2013-09-29 12:20:00
你选了立委 可是立委通过什么法律也不需要经过你同意啊不过我去年才开始频繁用PTT 是不是用选的我就不清楚了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3-09-29 12:24:00
@r 有些人很享受乱订规则乱删文乱桶人的快感啊@a 罢免、创制、复决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3-09-29 13:15:00
版主就是上任后专制阿,不爽你把他拉下来
作者: angel0328 (傻气x皓呆)   2013-09-29 13:31:00
那请按照程序去跑 而不是在这里嘴砲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3-09-29 14:28:00
已经照程序跑了,但是最后版主修正的结果不够严谨所以才继续发文讨论的吧
楼主: nigi (尼姬)   2013-09-29 20:36:00
为什么没人嘘你....我先来开开玩笑 推回来 XDD
作者: lisa810119 (狂狮)   2013-10-01 22:48:00
板主没钱拿还没事被轰,辛苦了说真的,被轰就让轰你的人当,然后他就会知道你的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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