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营造业法执业技师兼职规定

楼主: ccc14023748 (Egg)   2020-06-07 00:46:55
各位板上前辈好,
小弟目前任职于土木顾问公司,有技师资格且工作超过2年,近期准备要转换跑道(进修及
想办法转行),因此对于去年修改后的营造业法有些疑问,翻阅了工程会及营建署相关函
释仍不解,想请教是否有人知道解答?
1. 在营造厂登记为专任工程人员,又在与土木无关的行业正职(继续性工作)上班(假设为
科技公司,先不论在科技公司劳健保问题)。
2.在营造厂登记为专任工程人员,在原土木顾问公司办理留职停薪。
先讲1,依照营建署营署中建字第1081198617号函释,另一份工作虽非营造业,但为继续
性工作,仍违反规定。且依照营造业法本意,即在于确保专任工程人员能于工作时间内好
好上班确保施工品质,因此这个于法于理都是不通的。
而讲到2,实务上在顾问公司留停后已无工作事实,能于营造厂好好上班,但不知道法律
上会不会认定这仍叫“受聘于顾问公司”因此违反规定?
或是说如果原顾问公司劳健保皆停保,仅登记于营造厂,就不会衍生成违反规定?
手机排版还请见谅。
作者: huchain (huchain)   2020-06-07 08:39:00
台面下的事台面下说 查看看租牌的惩戒案例或问仲介看看
作者: shrekwa (shrek)   2020-06-07 10:59:00
营造业法第34条 好像不行
作者: tzshian (重生者)   2020-06-07 11:17:00
转行...是发现顾问公司不是人待的吗?
作者: vincentMus   2020-06-07 19:50:00
1是可以没问题,但2在严格来说是不行(但还是有人这样做),别人做法就不多说了,但基本上你问题是在留职停薪问题上,留职停薪在劳基法认定上还是那个公司的员工,所以法理上当然不行,但其实有些可以走的漏洞,如果你爱惜你的牌还是别做些这种怪事吧
作者: tanor (沈良)   2020-06-08 11:29:00
1的话,应该是要兼职对吧?
作者: onom (通车)   2020-06-08 12:25:00
个人觉得把执业停掉,留职停薪不是因伤或育婴,就没劳保营造业34条,如采正面表列,政府有扩大解释
作者: kappamoss (樱桃口味)   2020-06-13 10:48:00
简单讲就是不能兼,一堆技师兼来兼去、报告也抄来抄去的,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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