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因停车场事件与朋友讨论到楼板的载重设计
看到建技规则内提到活载重规定
1-1-17条 内有提到 楼地板用途类别 办公室为 300(kg/m2)
如图
https://imgur.com/a/44JPcTO
但在底下 1-1-20条又看到
‘办公室楼地版须核计以一公吨分布于八十公分见方面积之集中载重,替代
每平方公尺三百公斤均布载重,并依产生应力较大者设计之。’
如图
https://imgur.com/I6CZEXX
这是需把两个不同的载重型式 各别作设计分析取保守值吗?
如果是,会这样规定的理由是什么阿? @@
通常都是集中载重控制吗?
再恳请大大们给予小弟解惑一下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