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工作,需要向新北市政府申请用户排水设计申请。
因为遇到些许疑问,请教各位先进。
基本资料为:平均日污水量2.1CMD,管渠坡度1.5%,n=0.013,尖峰系数=3,管径200mm
经检算,实际流速为0.23(满管流量比)、0.3(0.5D流量比)。
承办人说他检核出来流速达0.6m/s以上,并说我水理计算错误。
小弟也是水利技师,相关算式也有请其他水利技师帮我检核,确认无误。
承办人说他们是以EXCEL小程式计算结果,并告诉我以前检核都没有问题。
第一个问题:
据我所知,依营建署设计手册,流速限制以满管或设计水深下流量之流速达
0.6m/s~3.0m/s即可。但承办人告诉我现在他们规定都是实际流速需大于0.6m/s。
我查遍相关规定,应无此规定,我去年与同单位申请,亦是设计流速达0.6m/s即可。
因为我想不可能用户接管多数情况都不可能达到,所以觉得很疑惑。
第二个问题:
不晓得有无先进有他们所谓的EXCEL小程式?我在想怎么可能计算出流速结果。
另外就是,当承办人坚持他的检算程式一定是对的,且不提供的情况下,
如何跟承办人说明比较好?感觉是个循环,对方说不出我的算式哪里错误,
但是也坚持他的检算程式才是对的。
不好意思,说明了那么一大篇,因为令人感疑惑阿。请各位先进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