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楼塌酿115死 检起诉建商林明辉等五人
台南地检署专案小组检察官认定维冠公司负责人林明辉、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建筑师张魁
宝、郑进贵、大合钻探技术顾问有限公司结构部结构技师郑东旭等5人,依业务过失致人
于死罪嫌,7日均予以提起号公诉;至于遭怀疑建物变更的屋主“篮太太”与灿坤员工并
无涉及。
上述5人因涉犯刑法第276条第2项之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嫌、同法第284条第2项之前段业
务过失伤害及后段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等罪嫌,犯罪事证明确,均予以提起公诉,并于今日
将在押之林明辉等3人,移审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台南地检署指出,因林明辉等5人有各种疏失,使“维冠金龙大楼”于此次美浓地震时,
因其错误导致维冠金龙大楼之耐震强度、韧性不足而快速倒塌,且因有未施作梁柱接头、
梁主筋锚定长度不足之缺失,造成建筑物无法维持完整结构崩毁,使住户易受困其中难以
逃生,造成115人死亡,多人受伤事件。
专案小组检察官认定,负责“维冠金龙大楼”结构设计及地质钻探之大合钻探技术顾问公
司、借牌予林明辉营造之大信工程公司、维冠公司员工、原台南县政府工务局公务员、灿
坤公司员工及“篮太太”等人,经检察官调查结果,因查无不法事证,难认他们应负任何
刑事责任,故将此部分均予以签结。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407005545-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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