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对担任营造业甲种、乙种及丙种劳工安全卫生业务主管之劳工,应于事前使其接受营
造业劳工安全卫生业务主管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事业经营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担任营造业
丙种劳工安全卫生业务主管者,亦同。
前项教育训练课程及时数依附表二之规定。
第一项人员,于中华民国九十八年一月八日前,具下列资格之一,且有一年以上营造工作
经历者,得免接受第一项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一、劳工安全管理师。
二、劳工卫生管理师。
三、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员。
四、经劳工安全管理师、劳工卫生管理师、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员、劳工安
全卫生业务主管训练合格领有结业证书者。
意思是在98年1月8日以前如果你已经有营造业1年经验并且受过(一、二、三、四~
项之一)直接可以担任营造业甲乙丙种劳工安全卫生业务主管,如果没有那你还是要去受
营造业劳工安全卫生业务主管的训练。
如果是这样那何必考乙安??考上连30人以下的营造工地都不能挂??
何必考乙安呢?直接考甲种营造业作业主管就好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