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ra065311:遭永久水桶后以分身帐号规避处分 迳行检举
要讲法律的问题,我不是律师,所以我没办法辩解。
我实话实讲,事件的发生凡是有因有果。
你要找出那个因,才会知道果。
犯错的人要颠倒是非,非法栽赃他人,甚至随便乱检举。
本人也莫可奈何!
事前一位laiyihwa在各大版面对本人莫名其妙酸文,
将其推文砍除不想笔战文,这位版友向各大版主对本人检举。
各大版主没人调查原因就对本人永久水桶!
这位 tonyahsiang 版主还对本人私下寄信说道,
ptt警察局对本人帐号进行封锁,
这不属于刑事法则,属于ptt民事使用权问题,【千万不要做提告动作。】
不好意思,若有得罪请见谅,本人不是律师,更不是网络讼棍,
我也没办法解决这问题,若真的要检举,请便!
我无法解决这问题,我本人还有书要唸,还有日子要过活。
若您要非法栽赃他人,请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