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执业处所应以一处为限 违宪

楼主: boringlove (open mind 的熟女难找)   2014-06-08 22:53:18
之前有版友post
药师法第11条规定“药师经登记领照执业者,其执业处所应以一处为限。”,却在去年遭
大法官释宪认定违宪,有违保障人民工作权之虞,立法院正审理修正草案,开放药师可以
多处执业。
被版主劣退
今日 反修法“多处执业” 药师上街呛立委下台
反观在众多老技师护航下 技师法仍然规定“其执业处所应以一处为限。”
不知年轻技师何时才能摆脱老技师护航
其执业处所应以一处为限。 就是鼓励租牌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4-06-09 00:01:00
药师只要瞄一眼就知道药品与名称是否相符合。请问技师瞄一眼就能确认设计安全无误?XD
作者: lachtchlee (nymph)   2014-06-09 00:22:00
原po是年轻技师 ?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6-09 01:09:00
这些药剂师认为“多处执业”等于合法挂牌,换句话说,一张牌可以让N个药局用(或租),那么剩下的药剂师牌给谁用?而原PO看法居然相反,认为“其执业处所应以一处为限”就是鼓励租牌?这是何意思?实在令人不解。其实个人认为,一处或多处,跟有无租牌,没有绝对关系,一处可以租,多处?同样可以租。但是一张牌可以用于多处,是否代表以后N家营造厂,只要有一张技师牌就可以了,那么其他有技师牌的怎么办?当壁纸?
作者: lachtchlee (nymph)   2014-06-09 09:20:00
所以 照楼上所述来合理推论 原po就是建商 不可能是技师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4-06-09 14:50:00
非常合理的制度 技师本来就不该租牌药师这法条一下去 那年轻的药师没地方租就只能领低薪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6-09 16:03:00
药剂师担心的是,新版的药剂师法,一张牌可以多处执业,将来连锁药妆店(或是其他)只要一张牌,就可以用,其他有牌的药剂师(年轻的药剂师、甚至现在有在药局上班挂牌的药剂师)会没工作,或者是拿着药剂师的牌作门市业务的工作。若以土木业来类比,10000家的营造厂,本来要10000张牌,若可以多处执业,是否意谓著这10000家营造厂,只要2000(假设一下)牌就够了,其他原本挂牌的专任工程人员怎么办?拿着技师牌作品管人员的工作?监工?这样的技师牌,应该会变贱吧?一个没营造厂要用的技师牌,还要花时间、精力去考?
作者: lachtchlee (nymph)   2014-06-09 16:39:00
应该说 营造厂会爆增 然后每家都拿不到案件
作者: slamdown   2014-06-10 07:13:00
跟现在那些逐案签的技师一样阿,很多丙级也都没有技师阿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4-06-10 19:10:00
不如修法 一定要药师亲自签名才可 限制执业数量
作者: ftc693 (阿佑~~)   2014-06-11 18:27:00
根逐案签不一样,新的丙级营造厂是不能逐案签的一定要有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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