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交通微罪不开放检举 警加强取缔”的政策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交通微罪定义**:这些交通微罪通常包括一些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例如违规停车、轻微超速、未依规定打方向灯等。
2. **不开放检举**:政策规定这些轻微交通违规行为不再接受民众检举,目的是减少滥用检举机制的情况。
3. **警方加强取缔**:尽管不再接受检举,警方会加强对这些违规行为的巡查和取缔,确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
这样的政策可能是为了平衡公共检举机制和执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并避免因过度检举造成的不必要的行政负担。
问题台湾很多南部8+9乱停车恐吓妇女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