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8-01-12 00:46:00为何你会要求补上"被撞到的人"的资料?很多莫名其妙被撞的当事人(受害者),并不想被身家调查.被撞的为何要提供个人年龄性别职业收入这些个资给大众看?(我以前曾经在台中市那种超过99秒以上的红灯路口停红灯时,被后面一个大姊驾车睡着直接撞上我机车尾巴.让我连人带车摔飞出去,害我右手臂被排气管烫到一小块面积.结果之后交通队警察来,检查对方证件,连强制险都没买.我当天去医院急诊处理伤口(打破伤风避免伤口感染)/包扎,还有之后数次回诊看门诊+拿药费用,那个人完全没出任何钱.我修车花了一万多块(还是特地问当地朋友哪边有修车较便宜)引擎吊架整个被撞歪掉都必须要换原厂零件,那个浑蛋每次来调解委员会都说没钱赔.(好笑的是当天他车上放了一台全新的Apple笔记型电脑,有钱花四五万块买一台Notebook,没钱买政府规定的强制险?把路人撞伤,连一万修车钱都不肯出)他拖了好几个月(从十月初发生,一直处于调解状态到隔年三月才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仲裁阿伯建议下,赔个五千了事.我受伤请病假十多天没能上班(医师诊断书写不能搬任何重物)这期间损失的薪资收入+医药/回诊门诊费用+修车钱,加起来至少超过他很不甘愿拿的五千至少五六倍以上金额.(而且摔车时戴的全罩安全帽,为了安全也不能再用了.我自己还要至少再花几千买一顶新的全罩)调解委员会的公务员也说过那些当事人资料五年后就会注销.那位肇事者,法律规定所有驾驶都要买的强制险都逃避没买,他的资料也没被台中市政府公布出来,凭什么他撞人的都不用公开个资了,我停红灯被撞的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