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rtwein (Alfred)
2023-08-21 00:00:30马太福音记载
犹大用了二十两银子卖了主
二十两银子是当时两百天工资
台湾基本工资ㄧ个月26400元
换算成两百天
26400元乘以三十分之两百
176000元新台币
主耶苏生活的犹太地
是当时世界极穷的地方
台湾是这世界上第二十七大经济体
犹太地的工资ㄧ定远低于台湾
所以
我能推论
当时两百天的工资ㄧ定远低于176000元新台币
我猜想
犹大可能用一个大学生一个学期的注册费
6 万新台币
甚至更少
就把主卖了
各位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