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多有此议题被讨论。
我想有几个圣经里的原则可以回应的:
1. 顺服政府的政令和宣导。(罗马书13)
2. 政令宣导以外,是否参加聚会照个人的处境、知识、智慧、领受和信心作判断。
(罗马书12;以弗所书5:10;帖撒罗尼迦前书5:21;马太福音19:11;使徒行传15)
3. 不要互相指责批评。(罗马书14)
4. 日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马太福音16:24;马可福音8:34;路加福音9:23)
5. 帮助可以帮助的人。(马太福音25;马太福音22:39;提摩太后书4:2)
个人觉得,聚会固然是重要且必要的。
然而,希伯来书10:25“不可停止聚会”不应该当作律法来教导。
整段话应该是指出:亲近神、坚守指望、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彼此劝勉。
其实也就是律法的总纲,基督的新命令。
在网上看到张文亮教授的文章,觉得写得很好,择录结语:
成为上帝的儿女,是相信天上有更美的家乡,而非逃避地上的苦难。
我们像主耶稣,是成为软弱者的仆人。
瘟疫时是高举主,靠主壮胆传福音,非提倡灾害的豁免。
我要敬畏主,儆醒过每一天,帮助可帮助的人,与人同在同一道战壕里,
保持干净与抗疫。
愿主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