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读经] 2018一年读经计画 day254 结33-36

楼主: pinjose (jose)   2018-09-13 10:07:29
“义人转离他的义而行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以西结书 33:18
恶人转离他的恶,行公正与公义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以西结书 33:19”
以当时来说,这是就著以色列人肉身生命来说。
但无疑可以应用在基督徒属灵经历上。
神是烈火,公义的一位。
神不能容许罪恶。
何时我们犯罪,里面与神生命的联结就断了。或说神就向我们撇脸,失去与神的同在等等

不与神同在,就是死。(软,黑,空,闷,苦)
何时我们离开罪恶,回转心向神,这生命的供应就能重新联结。我们就连于葡萄树,住在
主里面。
与神同在,就是生。 (平安,饱足,喜乐等等)
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 罗马书 8:6
也可用在将来的审判。
对,因信称义是出于“恩典”
这一部分完全没有人的行为,或是人该负责的。
然而,基督徒也有“公义的审判”
这就不是按照恩典的法则,而是按照基督徒的行为来审判。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
等的结局? 彼得前书 4:17
若是义人得救尚且如此艰难,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 彼得前书 4:18
再想想马太5-7章,神对国度子民的要求,要求何等之高。
保罗也说:
...嫉妒、醉酒、荒宴以及类似的事;关于这些事,我现在事先告诉你们,正如我先前说
过的:行这样事的人,必不得承受神的国。 加拉太书 5:21
所以,我们可以看见,基督徒也有一个公义的审判,是按照我们的行为。
而这审判,与基督再来时,国度的赏赐紧紧相连。
(童女,仆人的比喻)
与是否有权柄与基督一同做王有关
与是否好像经过火一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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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神公义的法则,行善的得生,作恶的死亡。
2.人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义人。
3.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
4.因着3我们不再有永远的审判,永远的火湖。
5.神仍是公义的一位,基督徒仍有审判。
6.审判的结果,基督徒有得奖赏与受亏损两种。
7.在审判中,受亏损的基督徒,失去与神同在,被丢在黑暗中,可谓是死亡的一种。
8.然而,这种审判不是永死,否则与许多经节是无法调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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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明言主再来时有宴席,有国度,为“得胜者”预备。
所以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能有分这国度。
这是一种奖赏。
是需要“强力夺取”才能进入。
是保罗必须竭力奔跑才能进入。
然而圣经也说明,这国度是一千年。
之后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从天而降。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豫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
启示录 21:2
如果得救的事搞定,其实可以用全力来说得胜的事,这对我们十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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