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摩门教对多妻的假悔改

楼主: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4-05-04 18:36:14
摩门教 史密斯杨百瀚 各70多个妻子的淫乱行为
一直是摩门教的邪恶历史
现在LDS对这段历史特别敏感 极力与目前FLDS的多妻行为撇清关系
但是教义还是多妻教义
连伍惠福会长自己,在颁布了宣布多妻制不合法的〈正式宣言一〉之
后的八年,于1897年9月娶了一位蒙特福夫人。(伍惠福日志,1896–97)。
所以摩门教徒在版上一副三娘教子的态度 实在令人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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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97009
伍惠福会长在一八九○年十月六日正式宣告:“鉴于国会已立法禁止多重婚姻,该法并经
最高法院宣布合乎宪法,我谨此宣布愿意服从那些法律,并愿意运用我对我所主领教会的
教友的影响力,使他们也同样服从。我或同工们于上述期间,对教会的教导,绝无任何可
被合理地解释为灌输或鼓励多妻制之处;本教会任何长老在言谈中若显示出传达任何这类
教导时,均立遭谴责。我现在公开宣布,我对后期圣徒的忠告是:制止缔结本地法律禁止
的任何婚姻。”
但事实上,之后任总会会长的斯密F约瑟的妻子们,在〈正式宣言一〉发布之后还为他生
了13个孩子,尽管他公开作证说他并未与她们‘同居’。(《对话》,1985年春,页83)

从1890到1904年之间,后期圣徒教会的高层中,行多妻婚姻的男人,生了至少3,300个孩
子。(《对话》,1985年春,页3–104)。
教会领袖继续施行此制。许多教会最高领袖,包括使徒,在1890年的〈宣言〉之后还娶更
多妻子。(犹他历史季刊,1980冬季号,页9, 19)。
有力的证据也显示,连伍惠福会长自己,在颁布了宣布多妻制不合法的〈正式宣言一〉之
后的八年,于1897年9月娶了一位蒙特福夫人。(伍惠福日志,1896–97)。
这个教会的多重婚姻1904后,才完成停止。违反者会被开除教籍。但教约132篇并没被从
经文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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