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彰师大语文中心华语文教学储备教师甄选

楼主: fairanko1019 (虫)   2017-07-25 13:26:28
2017 年华语文教学储备教师甄选公告!!!
壹、因应106 年即将开设之各类华语课程,欲充实补足师资阵容,促进本中心华语文教学
之业务发展, 公开甄选可配合授课之华语文教学储备教师数名,表现优良者未来可转为
中心正式华语教师。
贰、资格
(一)大学毕业以上(国外学籍者须为教育部认可之大学、毕业证书须经驻外单位认证)

(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国内各大学经教育部立案之华语中心师资培训课程结业者;
2. 国内各大学经教育部立案之华语文相关系所毕业;
3. 取得教育部“华语文教学能力证书”
(三) 相关修业及教学(其有下列学经历背景者优先考虑):
1. 华语文教学时数500小时以上者;
2. 修习华语文师资培训课程180小时以上者;
3. 修毕华语文相关系所课程12学分以上者;
4. 有语言教学经验者。
参、缴交资料:(所有缴交资料恕不退还)
(一)缴交资料
1. 个人履历与自传(请下载本中心履历表格式)
说明:手写自传600字(含从事华语教学之动机、理念或感想等,请勿电脑打字)。
2. 大学(含)以上毕业证书影本
说明:国外学历请附上驻外单位或办事处之学历认证证明影本。
3. 相关教学年资证明影本(无教学经验者免附)
说明:由外籍生撰写之推荐信恕不受理,需由任职单位出示之证明。
4. “华语文教学能力证书”或华语文教学进修证明文件影本(华语文相关系所可免附)
说明:华语文相关研习课程、进修时数、或课程学分等证明影本。
5. 录有 3~5 分钟自传之录音光盘
说明:录音内容需包含从事华语 教学之动机、理念、感想等,并烧录成光盘。
▲可检附其他相关正式文件(影本)足以证明华语教学专业有关之能力,如语言证明或专
业证照等。
(二)收件方式:亲自申请或挂号邮寄。
请将上述资料(1-5项)亲送或挂号邮寄至本中心:
50081彰化市学士街108号 国立彰化师范大学语文中心
信封上请注明“应征华语文教学储备教师”
肆、申请截止日期:2017 年 08 月 14 日(一)。(履历随到随审)
伍、联络相关讯息
联络人:黄驿暄小姐
联络电话:(04)7232105分机1672
E-mail:[email protected]
讯息网址:https://goo.gl/rPQS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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