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聘]国立彰化师范大学 语文中心 华语教学教师

楼主: nancy0904 (nancy)   2015-09-17 11:37:34
国立彰化师范大学语文中心甄选“华语文教学教师”
壹、 征才资料
ㄧ、职称:国立彰化师范大学语文中心华语文教学教师。
二、待遇:钟点费(依经验叙薪,含劳、健保、劳退费用)。
三、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时止。
贰、资格:
ㄧ、大学毕业以上(国外学籍者须为教育部认可之大学、毕业证书须经驻外单位认证)。
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内各大学经教育部立案之华语中心师资培训课程结业者;
(二)国内各大学经教育部立案之华语文/台文相关系所毕业;
(三)取得教育部“华语文教学能力证书”者。
三、相关修业及教学(其有下列学经历背景者优先考虑):
(一)华语文教学时数500小时以上者;
(二)修习华语文师资培训课程180小时以上者;
(三)修毕华语文相关系所课程12学分以上者;
(四)有语言教学经验者。
参、缴交资料:(所有缴交资料恕不退还)
ㄧ、个人履历与自传(请参考下表) 说明:手写自传600字(含从事华语教学之动机、
理念或感想等,请勿电脑打字)。
二、大学(含)以上毕业证书影本 说明:国外学历请附上驻外单位或办事处之学历
认证证明影本。
三、相关教学年资证明影本(无教学经验者免附) 说明:由外籍生撰写之推荐信恕
不受理,需由任职单位出示之证明。
四、“华语文教学能力证书”(华语文相关系所可免附) 说明:华语文相关研习
课程、进修时数、或课程学分等证明影本。
五、 三分钟录音光盘 说明:请录制个人自传内容三分钟,并烧录成光盘。
肆、收件方式:
ㄧ、请将上述资料(1-5项)亲送或挂号邮寄至本中心:
50081彰化市学士街108号 彰化师大语文中心 收
二、信封上请注明应征“华语文教学教师”
三、承办人员:黄驿暄小姐,联络电话:(04)7232105分机1672,
e-mail:nancy0714@cc.ncue.edu.tw
详细简章请至中心网站下载:
http://lc.ncue.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job02&Category=10
作者: cz811 (Make it count)   2015-09-18 22:33:00
作者: eji5m (白色小行星)   2015-09-27 04:42:00
钟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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