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请记住为人权被处决的英雄张九能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96&id=10009754 1970年3月5日,《
出身论》作者遇罗克在北京被枪决。同一天,湖南长沙一个叫张九能的大学生被判处死
刑,立即执行。张九能是谁?互联网上几乎找不到一条相关信息,只有已故经济学家杨
小凯《囚禁的灵魂》中提及此人,称张九能等人“代表了这一代人中积极反抗政治迫害
的努力,他们的死给这种努力打了个句号”。
那一刻,对于中国人来说人权大致上都等于零,除了毛泽东,即使刘少奇、邓小平
等都自保不了,周恩来诚惶诚恐、至死还在呼喊“我不是叛徒”,居一人之下、无比显
赫的林彪也只能等待莫测的前途,不要说彭德怀、贺龙他们了。张九能,一个普通中国
人,竟然提出人权,这本身就是胆大妄为,还敢想什么“争取人权同盟”,无疑飞蛾扑
火,注定粉身碎骨。所以,陈秉祺当场表示:“我坚决反对你的想法,因为远不是时候
,百年或五十年后,看能否提出这个问题。”当然,正是这一“坚决反对”的态度使他
成为幸存者。张九能却不以为然——
“为什么不能现在就提出来?中国的第一问题就是人权,有了人权的保障,才能有
民主、自由、平等;有了人权,才能建立法治社会;有了人权,才可保护知识精英;才
能保护人类的共同文明;才可防止社会道德沦丧和人性泯灭;才可使谎言和高密不会成
为最高和唯一的道德标准。 中国目前有千千万万个各种团体和组织,就唯独缺少保
护人权的组织,我们为什么不肩负起一点点国人和时代的责任,组建一个‘争取人权同
盟’呢?是争取,仅仅是争取啊!”
直到1981年,他的几个同案上诉,换来的说法是:“张九能阴谋组织反革命集团,企
图上山为匪,已构成反革命罪,属于该判有期徒刑,但不够死刑罪,属于错杀。”三十
岁的生命,“错杀”二字就可以轻飘飘了断,根源还是没有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