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妻子的经历,因她没有PTT帐号因此我协助代PO
以下为正文
各位乡亲你们好,我住在嘉义两年年左右了
112年11月21日凌晨12:40左右,我从金财神的超市买完菜要骑车回家,发现一个陌生男生骑
著机车一直尾随在我身后,从民族路走文化路一直到垂杨路都跟着我
此时我还以为对方只是刚好跟我同个路线,一直到我转进宣信街他持续跟着我,我才发觉事
情不对劲,而且他越跟越近,在兴业路等红灯时他的车直接贴在我车边,是一伸手就能碰到
我的距离,这时候我已经感到非常恐惧了,满脑子只想着要赶快回家
当我骑到住家附近的全家时真的受不了了,将车子停著冲进全家里,那个人居然也停在全家
前看着我,店员看我表情不太对来关心我,他大概看到店员的动作就自己骑走了,店员还很
好心安抚我主动走出店门口帮我看那个人还在不在外面,确定不在了我才稍微安心赶紧回家
当时我太害怕,手机又在车厢里,根本不敢停下来拿出手机拍他,也不敢去喝斥他不要再跟
着我,我怕刺激他会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这个怪人似乎是随机跟踪女生的,因为当天晚上很
冷,我都穿着帽T加外套了,还是发生这种事 真的别再有穿着暴露才危险的迷思了!
我没有拍到这个人,但是在全家时我有记下对方的车号,他大概40岁,身材有点胖穿着灰色
外套,穿拖鞋戴一顶黑色瓜皮帽,戴黑框眼镜,骑一台灰色机车,机车手把上有装手把套,
我尽力去记的特征大概是这些
警察非常专业而且迅速的调到监视器画面,11月29日我到派出所作笔录,提告跟骚法跟性骚
扰申诉,而警方也很快的找到对方去说明,对嘉义的警察我非常敬佩,也很感谢他们的积极
介入,有人帮助的感觉让我暂时放下心
113年1月底的时候,我收到嘉义地检署开庭的通知。事情发生隔天,我原本不抱希望可以抓
到人,但警方很认真调阅监视器并帮我抓到人,到检察官开庭审理,这对我来说真的是非常
大的鼓舞
直到今日下午开庭,检察官直言不讳,对方有坦承自己看到我漂亮身材好,所以才一路跟踪
我。(当天很冷,我穿厚外套又戴全罩安全帽,他是哪只眼睛看得到我的长相跟身材???
)
但检察官又马上反复强调对方有轻微精神疾病,而且对方没有“持续多日”、“反复跟随”
,因此这部分极大可能会不起诉 听到这些话我心都凉了。虽然检察官也有提到,我如果不
服还是可以再上诉,但结果“极大可能”不会改变,只是徒劳浪费心力,并不断要我考虑撤
告,我思考了一下,虽然百般不情愿,但不希望浪费司法资源,就还是撤告了
事后我有做一下功课,跟骚法之中“反复跟随”这部分真的是一个非常大的盲点,即使对方
直接承认,当天确实有跟踪尾随我到家,但因为不符合跟骚法的“反复”、“特定对象”。
所以他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换句话说他只要每天跟踪不同女性,即使被他跟踪的女性感
到害怕畏惧,也不算犯罪!只要他天天找不同人跟踪、尾随(我也确定我并非他唯一跟踪过
的对象),只要他没有触碰你、没有攻击你,单纯的尾随、跟踪,都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这件事后我身心俱疲、疑神疑鬼,每天都换路线回家,陌生人靠我太近我就不自觉颤抖,睡
眠也会突然惊醒,这个人都跟踪到我家门口了,会不会哪一天对我、对我的另一半不利?那
些心理上的折磨因为罪证不够强大,也因为他没有实质上攻击我的行为,所以这些心理阴影
我就只能自己去承担
我尊重法律尊重判决结果,我也不期待我一个小市民能影响什么,只能告诫大家小心再小心
,嘉义市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轻微精神疾病,没有工作,每天骑着他的机车(他的机车车牌
是NNL-0766),在嘉义市闲逛一整天,到处物色跟踪对象,被他看上的就会被一路尾随到家
,而且法律无法制止他,更无法惩治他,我们能做的只有自己想办法保护自己。
更新:
谢谢大家的关心,PO文的用意是希望大家可以注意自身安全,对于警方及身边所有朋友的帮
忙我非常感谢,判决结果虽不满意但也只能接受,有许多媒体朋友也来关心我,在此说声非
常感谢,但我不希望事情波及到其他帮助我的人,我也不希望自己的生活曝光在媒体上,因
此谢绝媒体采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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