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看新闻的感觉:
一, 第一个律师还是往无罪抗辩的方向去论述
二, 第二个律师讲, 戴宁议员很认真, 小孩还小, blabla, 请
法官考虑轻判
怎么感觉诉讼策略怪怪的,
(1)如果第一个律师的辩护是对的, 那哪有轻判的问题, 第二个律师根本该坚持无罪
(2)如果第二个律师才是对的, 那不是印衬第一个律师跟戴宁(因为 还是没承认错了)
还在狡辩?? 怎么可能恕囿???
戴宁到底是要打 "无罪" , 还是请求法官囿恕?
感觉好像也没跟两位律师讨论好,.... 导致两个律师的辩护方向出现歧异(在打架)
,...让我觉得官司有点危险 ( 如上分析, 逻辑混乱: 法官想判无罪, 会想到第二
个律师讲的, 靠北, 是不是潜意识认罪了? ; 法官想囿恕, 会想到第一个律师还在
坚持, 看了就生气, 怎么可能轻判)
有点危险, 然后也觉得有点可惜,
律师费都花了, 24年是重罪, 还不好好认真跟律师讨论研究一下,
真的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