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mboCA (好大一条西人牙膏)
2023-03-15 09:16:30看到还有人在追,就小弟所知稍微解答一下
1. 买第一手的人房子所有权肯定是讨不回来了
因为邓姓建商没在成交后申报登录
李姓股东销售予第二手都已经登记过户
第二手买家应该都会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
法律仍保障他们的买卖合约、过户登记有效
建商就算有签订履约保证顶多只是价金信托
邓姓建商应该是没那么多钱还
所以签约金与工程款很难全数讨回来了
就看双方如何协商补偿有多少算多少
2. 任何房仲公司大小品牌都有机会有疏漏
此案当事房仲虽说有些许责任但应该无恶意
敝公司也有同事被委托销售该案(信托过后)
但因产权资料不齐全索讨不成有所疑虑未发件
3. 李姓股东本身非建商
买预售屋比较多风险
除了选择风评较好值得信任的建商外
亦可找较专业有公信力的代书帮忙把关
尽可能确保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