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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22-11-03 18:47:44@新闻一把罩 绿豆看四方@
嘉义市长重行选举12/18投票 不影响12/25就职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3日电)嘉义市长参选人黄绍聪昨天因病过世,中选会公告停
止嘉义市长选举,今天开会决定重行选举投票日期为12月18日;嘉义市选委会表示,并不
会影响12月25日的市长就职。
嘉义市选委会副总干事李俊铭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中选会昨天傍晚公告停止嘉义市第11
届市长选举,今天下午中选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市选委会人员也透过视讯参加会议,
最后决定重行选举的投票日期为12月18日,并不会影响12月25日的市长就职。
杨俊铭指出,嘉义市长选举将重新办理登记、审查资格、抽签等作业,整体期程时间,中
选会明天才会正式公布。
现年72岁的嘉义市参选人黄绍聪于昨天凌晨被家人发现倒卧住家厕所地上,立即送医急救
,急救后仍宣告不治。
嘉义市选委会昨天下午接获通报,便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0条第1项规定,直辖市
长及县(市)长选举候选人于登记截止后至选举投票日前死亡者,选举委员会应即公告该
选举区停止该项选举,并定期重行选举。因县市长选举由中选会负责,候选人过世消息,
口头先告知中选会因应。
中选会昨天傍晚公告停止嘉义市第11届市长选举,重行选举投票日期,今天提中选会委员
会议审议决定于12月18日为投票日。
嘉义市选委会指出,嘉义市第11届市长选举,计有黄宏成台湾阿成世界伟人财神总统、李
俊俋、蔡松益、陈泰山、黄敏惠、黄绍聪等6人登记。(编辑:卞金峰)
来源出处:(请附上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11035003.aspx
短评:(请附上至少20个中文字之心得)
择期另选前面讨论很多了也能理解,但我在台北很可能会懒得回来多投一次票是真的。
但重新抽签就... 等于整个选举公报、选票都要重印耶?
再加上候选人自己的传单看板,总觉得无形中有非常多的成本消耗。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2-11-03 18:51:00+1 无法理解重抽的意义在哪
所以觉得参选地方首长还是要有点门槛,如连署之类的。
作者: steverxxx (膝盖骨外移) 2022-11-03 19:23:00
重抽是避免有人会盖错号码,虽然选举态势很明显但是还是尽量依法进行比较会能减少争议还有避免递补的事情发生
不过12/17下午第30届嘉义管乐节踩街这样市长选举应该就不会在文化圆环办选前之夜了
选罢法当初会这么订定有其用意,毕竟县市长不是递补就能了事的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2-11-03 19:54:00我反倒觉得重抽让人盖错号码的可能性会更大
为了1个本来就不会上的候选人浪费那么多资源真的很不会变通zz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22-11-03 20:07:00建议楼上参选改革。
作者:
ludoren (地图游击手)
2022-11-03 20:35:00不会上的候选人?如果发生在蓝绿55波的候选人,是不是又要吵着重办?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22-11-03 20:49:00
就依法办理 看某些人观念总爱便宜行事 难怪也反应在交通市容上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22-11-03 20:53:00就当成是必需的社会成本吧…毕竟发生这种事情谁都不愿意,平常心看待
选前之夜 我看今年免了吧 25号只剩议员在那热闹12/17 只剩市长 选前之夜 办也很黑人问号XD
笑死 就便宜行事还变通勒 交通规则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变通是说为什么不重印选票 直接跳号就好 这样也不会有弊端吧
跳号大概会发生有人要投5号,直接往第5格盖的事件w
作者:
toma410 (510)
2022-11-03 21:55:00选举的规章制度本来就不应该因为候选人影响力及民调高低来做改变吧
看来大家因为从没遇过而开始有许多声音出现,不过这法规当初的立法精神我想就是为了要防止暗杀等等的可能性而立(今天虽然可能有候选人你没听过,但毕竟参选的人多,有些比较极端的就会觉得能少一个竞争就少一个(当然这台湾不太可能发生)但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其实立法还是有其必要性,而且其实选票已经印了,你如果跳号重印势必又变成另一种浪费,你可能会说:那就照印但加强提醒不要盖到已经不在的候选人就好,但你认为有效吗?恐怕没有,所以不如延后重新开始比较实在;话说回来,法规好像似乎没有规定必须要延多久,其实延后多久这也是必须要加入法规当中,不然拖太久也是麻烦
作者:
HanaIro (花开物语)
2022-11-03 23:32:00什么不会变通,假设今天是国民党或民进党的候选人去世(假设而已,没其他意图),肯定吵不完的好吗
政党候选人就很明显需要重新指派,同理虽然无党参选但是说不定人家代表的是某个人民团体,或所谓地方派系,或家族。或许会推派新的候选人阿,所以法条这样设计没有什么不对民间嘴巴上可以说某某"明显选不上",但是代表政府的选委会能这么说或做出如此影射的动作?
作者:
luther0583 (((((((((((()))))))))))))
2022-11-04 13:49:00要变通也要于法有据,不然吃不完兜著走
法律规定本就一体适用,无论候选人态势是陪选或看好当选。虽然耗时又多花钱,但要两全齐美就是有困难
作者:
how0216 (howhow216)
2022-11-04 19:59:00某楼是不是法盲 这种法律明文规定的还变通啊?真有人情味
市长有说 多一天投票日 市府要多1000多万选务费用市民纳税钱因为多这天 多喷掉一千多万
反正还是乖乖投kmt 然后嘴巴说大家都很烂 没人可以投
就依法行政,不要为难公务员XD 觉得烂找有力人士请选委会修改法条
作者:
hungayo (Ayo)
2022-11-08 19:39:00自以为变通,可悲
作者:
mo478 (老头)
2022-11-11 23:44:00所有法条都是谁置顶的?是人!法条会与时俱进,当实务上和理想上有相当差异,敝人想应当也会有所检讨。当社会成本与程序正义两者之间取舍,法律人自会慢慢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