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标题:他返乡查看私有林地 竟发现立委祖坟盖在上面
新闻内文:
蔡启芳︰24年前花300万买下土地永久使用权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家族近来遭人指控侵占他人土地,一名刘姓地
主几个月前返乡祭祖,经亲戚告知后才知道,原来蔡易余祖父蔡长铭的墓地就盖在他的土
地上,对此,前立委蔡启芳则出面指称,在24年前就花了300万元买下土地永久使用权。
报导根据《镜周刊》,蔡易余祖父这座墓地位于嘉义县竹崎乡一处私人林地,占地约50坪
,不过这处土地并非蔡家所拥有,刘姓地主提出土地权状及地籍誊本,证明自己才是土地
拥有者,能够交易买卖的只有他,且当做蔡家祖坟的土地并未买卖过。刘姓地主表示,他
在2004年继承父亲持有的部分林地共约5000坪,最新地籍誊本为证,当时土地上并无蔡家
坟地,由于他长住台北,没想到返乡竟发现蔡家祖坟在他名下的土地上,因此向嘉义地院
提出拆墓还地告诉。
蔡易余对此则表示,24年前买地时没有农发条例,当时买地做为永久坟墓用,契约中有明
订若坟墓没使用,土地就还对方,土地拥有者是刘姓地主没错,但蔡家买的是“土地永久
使用权”。蔡启芳也对此喊冤,强调他在24年前就用300万元向刘姓地主的阿公买地,双
方还签契约书为凭,当时则是用现金交易,蔡启芳质疑,他盖父亲的坟墓长达一两年,若
没有对方同意,地主怎会同意让他继续盖?
蔡启芳表示,双方签订契约交易土地时,碍于当时法令规定,必须具备自耕农身分才能买
农地,因此土地所有权状本来就没有蔡家人的名字,早期买农地盖坟墓仅有使用权,除非
捡骨拆墓,否则坟地可永久使用,合约上写得清清楚楚。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33359
24年前花300万元买下土地永久使用权。
必须具备自耕农身分才能买农地。结果农地变成坟地。
早期买农地盖坟墓仅有使用权,除非捡骨拆墓。
法官伤脑筋!
http://blog.udn.com/ccpou/12977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