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自偿跟中央补助比例的规定
目前是依照“铁路平交道与环境改善建设及周边土地开发计画审查作业要点”
订定时间为民国101年8月21日
为2012年马政府全面执政时期
再来
台中跟屏东当年高架核定时间都早于民国101年,所以可以零自偿
现在的话都要依照该要点内的分级来负担一定比例的自偿率
所以拿台中跟屏东的例子是张菲打岳飞
最后
上次黄市长时期要自筹99亿
于是不要铁路高架化
涂市长时期争取降为38亿,分10年列入预算偿还,不会成为负债,终让铁路高架化动工
试想,如果这个四年没有成功,接下来来黄回锅的四~八年的态度
一来一往铁路高架化可能又会继续延宕十数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