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地检署要逮捕副议长郭明宾 嘉义市议会不

楼主: jealous0953 (Atheist)   2018-11-14 19:05:01
嗨大家好,我志翔啦
刚跑完下午的拜票行程
回到办公室就看到一堆未读讯息在关注这件事
手机快被灌爆了XD
现在浮上水面跟大家聊一下
首先是想跟大家说
去议会旁听真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没有人去旁听做纪录
那些糟糕的议员就真的肆无忌惮不怕人知道自己在干嘛
我和我们办公室的伙伴已经连做了第3次、第4.5次、第6次临时会的议员出席纪录
这次的第8次定期会,尽管卡到选战而我们的人力严重不足
但依然会每天排至少一个人去旁听做纪录
如果大家有兴趣也有空的话
欢迎揪团一起去嘉义市议会旁听、参观
让那些不认真的议员心里有警惕
同时也让认真的议员能够有被看到的机会
要旁听的话只要带身分证去登记换证就可以囉
这次定期会到选前有开放旁听的日期还剩下
11/15、11/16、11/19、11/20这四天
(请参照议会公告:https://bit.ly/2OJvzvd )
现在附上我们做的第8次定期会的纪录连结给大家看看
https://reurl.cc/NrngQ
至于这些议员的出席状况是好或不好
我就不多做评论
交由大家公评囉
再来是想聊一下关于议会保护伞
议会保护伞其实是指地方制度法第51条:
直辖市议员、县 (市) 议员、乡 (镇、市) 民代表除现行犯、通缉犯外,
在会期内,非经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乡 (镇、市) 民代表会之同
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这条的立意是为了避免执政者借由行政力量去干扰民意代表履行职责
但现在已经变成某些不肖议员当作掩护自己的保护伞
希望未来我们可以选出正常的议员
而不是滥用误用法条赋予的权力
针对郭明宾的案件
基于尊重体制的立场
我只能呼吁郭明宾以及嘉义市议会能够把保护伞收起来
让郭明宾可以主动面对司法,给市民一个交代
另外在嘉义地检署那边给出的讯息是
最晚在11/19会发布通缉
我们会持续关注接下来的事态发展
大guy4John啦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让我们的政治环境可以更干净
楼主: jealous0953 (Atheist)   2018-11-14 19:07:00
补个议会讨论是否同意逮捕郭明宾时的影像纪录https://youtu.be/n7Jnx2L_gcs
作者: Rapacious (八分音)   2018-11-14 19:09:00
可惜时代没在西区题名 不然就可以去除垃圾蓝绿
作者: s202655 (热糕轮)   2018-11-14 19:11:00
有没有投否决的议员名单,让大家知道下礼拜该选谁
作者: wishling (ο为爱而生ο)   2018-11-14 19:13:00
想知道名单+1
作者: MrHeat (热火先生)   2018-11-14 19:13:00
推一下认真看一下影片就知道了 "一致"不同意逮捕阿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11-14 19:19:00
传唤、拘提不到才会发布通缉,而且检察官怎么会放话某某天要通缉谁?原PO的法律常识有待加强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8-11-14 19:21:00
看起来好像没投票 就一个议员不同意 然后主席问有没有其他意见 然后大家没意见 主席宣布议会不同意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11-14 19:22:00
这还涉及侦查不公开、原PO指11/19会通缉郭,确切消息人士是谁?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8-11-14 19:23:00
不过我示意依影像纪录来看XDD 新闻说有其他人附议
作者: richardh (咖啡)   2018-11-14 19:36:00
加油,希望你上去后会是同意拘提的那一个,一定还会有反正现任的看来不是没到场就是帮忙撑伞的
作者: rhyhaven (芷)   2018-11-14 19:39:00
志翔 出来打球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8-11-14 19:39:00
虽然感觉还是炮灰,但是相信可以多几百票,毕竟现任的已经没人可投,可惜我票在西区
作者: gioia000   2018-11-14 19:44:00
真的会是炮灰吗?就算炮灰,还是要投!!
作者: stephanie39 (stephy)   2018-11-14 19:45:00
扼腕 票在西区
作者: mark7931 (盅禓)   2018-11-14 20:05:00
议事人员唸出地检署逮捕郭明宾函文时:不同意:蔡荣丰。在场无异议:郑光宏、廖天隆、戴宁、傅大伟、张秀华、黄盈智、张荣藏、蔡永泉、 庄丰安、李忠历、廖天隆、王美惠。
作者: monoshin (这年代无耻的都比较大声)   2018-11-14 20:11:00
推醉鸡XDDD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8-11-14 20:12:00
中时11/14之报导:“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蔡英俊指出,郭明宾涉嫌透过桩脚向选民行贿……传票是前天发出,因当时不知郭明宾的动向,所以到案日期订19日,至于要求议会同意逮捕或拘禁的公文昨委由专人送达议会,将等议会进一步回复,才能采取必要行动。”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8-11-14 20:19:00
张秀华 在上篇新闻上有写他附议所以不算无异议吧
作者: cos1102 (cos)   2018-11-14 20:22:00
作者: berserkman (to be brave)   2018-11-14 20:24:00
作者: vinmo (小强)   2018-11-14 20:25:00
地检署的消息是通缉?请问你哪来的内线消息?可否说明?还是说你也是属于会刺探侦查秘密的候选人?请务必说清楚另外郭明宾已经回国,因为有保护伞不能逮捕拘禁,也不用怕被羁押,理论上必然会按时到案说明,地检署要如何发布通缉?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靜)   2018-11-14 20:31:00
楼上你讲的就是理论上啊,上面推文也有说传唤通知到案日期是19号,如果未到则变成抗传即拘,当然就会发布通缉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8-11-14 20:33:00
理论跟实际常常有出入阿...
作者: vinmo (小强)   2018-11-14 20:46:00
我只想表达,原po的消息几乎可以确定是错的,却讲的如此信誓旦旦,且这干涉侦办内容的发言根本就不该出现
作者: MrHeat (热火先生)   2018-11-14 21:01:00
通缉就不受地制法第51条的限制了理论上必然会按时到案说明? 我想你对萧登标不太熟
作者: Rapacious (八分音)   2018-11-14 21:09:00
好奇一问 一个过去与现在都是非官员、非民意代表身分的人如何干涉? 干涉的怎么看都是议会里那群吧?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8-11-14 21:26:00
我只想知道,怎么知道原po 说的是错的?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靜)   2018-11-14 21:42:00
不觉得有干涉侦查办案,随便新闻打一下都有检方再发传票,未到不排除通缉,都是主任检察官自己说的,加上现有资料,通知到案日是19号,在那之前没有说明,当然最晚就是以郭明宾逃亡或藏匿,发布通缉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11-14 21:48:00
如果郭19日不到地检署报到,也不会当天立刻被通缉,而且他还有很多手段可以做,例如请假,这是合法的理由,可以诉讼拖延,即使19日亲自应讯,那又如何,开议期间
作者: bigbang1127 (deanfluenza)   2018-11-14 21:49:00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11-14 21:49:00
,根本不能收押他,所以怎么能说11/19郭会被通缉?完全是法律外行发言,而且这样放话11/19通缉也很危险!地检署与候选人都会非常不爽!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8-11-14 21:56:00
呃……通缉跟逮捕是两回事吧?不能逮捕不代表不能发布通缉啊
作者: heaven2783 (How long will i love u?)   2018-11-14 23:42:00
.....搞不懂一堆跟被踩了尾巴一样,你不来就通缉,你来就继续往下斗法....这有啥冲突的…连内线字眼都出来了…傻眼
作者: mark7931 (盅禓)   2018-11-14 23:49:00
cat 请看清楚 地方制度法第51条有将现行犯、通缉犯排 保护伞的但书*排除出
作者: lastunicorn ( )   2018-11-15 01:02:00
某楼这么急干嘛,打到痛处?
作者: pigpig0318 (柴犬奴隶)   2018-11-15 01:11:00
志翔加油!!我一定支持你!
作者: pase139 ( )   2018-11-15 02:55:00
加油
作者: wishday (宝露丸)   2018-11-15 08:56:00
可惜了,我的票要转移了。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11-15 09:25:00
检察机关办理通缉案件应行注意事项第二条规定,人犯住居所迁移,应向其原户籍机关查明其迁移处所再行传唤,不得传唤一次不到,即认其业已逃匿,并应尽量运用各种方法先行拘提,确实无法拘提时,始得予以通缉。所以说,要发布通缉,没那么容易的,就法论法。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8-11-15 12:26:00
加油!法律不懂可以学,民主素养没有就没救了。台面上这些人根本民主毒瘤,嘉义选民拜托不要再让自己蒙羞
作者: Bigcookie2 (ミン)   2018-11-18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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