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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准文化局长涉侵权 嘉义市府澄清
时间: Thu Apr 19 13:25:42 2018
准文化局长涉侵权 嘉市府澄清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19000637-260107
2018年04月19日 04:11 中国时报 廖素慧/嘉市报导
人红是非多。嘉义市观光新闻处副处长林青萍20日将升任嘉义市文化局长,她以临摹大师
马谛斯名画《戴帽子的女人》,改为自己的画《女人》,并印制邀请卡,被质疑涉侵犯智
慧财产权,市府行政处法制科表示,此临摹画可视为“改作”,且原画已逾法定存续期,
无涉侵权问题。
纯粹自娱未曾展售
林姓艺文界人士指出,林青萍副处长即将就任文化局长,理当以身作则,尊重智财权,但
她多年来临摹马谛斯、陈澄波、张义雄等大师的名画,签上自己的名字,更改画作名称,
若是自娱也罢,此次却印制成文化局长交接邀请卡,有涉及剽窃之疑虑,身为文化艺术机
关的首长,如此作为恐贻笑大方。
林青萍表示,2003起无师自学画图,她偏爱色彩及线条鲜明的画作,从网络找到马谛斯、
凡高等大师名画临摹,且自己签名的画作与大师名画差很大,纯粹是自娱,没有公开展售
,此次印制邀请卡,依法也不涉及著作权问题,若因一时欠周全,以后会更谨慎。
注明出处比较保险
法制科员陈贞斗表示,依《著作权法》规范此邀请卡的画可视为“改作”,而第2款第30
条规定著作财产权的存续期间为著作人生存期间及死亡后50年,已逾马谛斯著作权的存续
期,因而邀请卡的画不涉侵权问题。
教美术并创作不断的嘉中教务主任王德合表示,临摹大师名画若是足以辨识原作者,可视
为没有主观犯意,若涉及商业、公开展览等行为,最好注明“临摩谁的画”,避免涉及智
财权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