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t054987 (14242)》之铭言:
原文恕删
刚好昨天有机会了解嘉义市e-bike的一些事情
跟大家分享一下
基本上市政府在这个e-bike的建置上只提供了厂商地点的建议
其他所有东西的建置都是厂商出钱的
市府只有针对每个e-bike的使用站收取站点的土地租金费用
简单来说就是建置这个东西市政府不用花钱还可以搏版面
所以市政府才给他们在嘉义市设置这套e-bike系统
因为e-bike是由台湾城市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建置(http://www.citypower.com.tw/ )
他们使用的系统跟u-bike根本不是同一套系统
所以如果要使用他们家的e-bike大家就得重新申请后才可以使用
原文中的推文也有人说到设立的站点太少
因为当初站点的设置是由市府提出建议 但最终要设置几个点是厂商自己决定
所以站点设立过少跟市政府无关
也有人提到费率太贵的问题
市政府也是说费率这个东西是厂商制订的
他们也不能去规范厂商对于这个e-bike的费率
毕竟出钱的也不是市政府
我在这边做个总结 总之 对于e-bike这件事市政府的态度是
反正钱不是我出的 这个东西做的好做不好是厂商的事情
有赚钱厂商自己会留下来 没有赚钱市场机制自然会让厂商淘汰出局
如果做的好,那我们就帮厂商拍拍手,感谢他们对于节能减碳爱地球尽了一份心力
如果做不好,我们就恢复原状,大家马照跑,舞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