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想请教懂法律的高手(有关网拍纠纷)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3:54:20
这位恶买家今天又不断寄这些留言来烦我:
以拍卖规章来说你已经犯规了,下面两条规则足以让你停权! 1. 规避拍卖费用:网址: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listing/fee.html 2. 自订违反拍卖功能的出
价规则:网址: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listing/misrule.html
以法律规范来说你已经犯法了! 1. 违反公平交易法: 结标页面也是买卖契约书的一种
,具有法律效力,一元结标应以一元卖出, 如不愿卖出则有【销售行为之欺罔】你犯了
违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经公平会八十三年一月十九日以﹝八十三﹞公处字
第00三号处分书, 命其立即停止欺罔及显失公平之行为,惟该卖家并未依公平会上开
处分停止或改正其不法行为,爰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条后段予以处分,处以罚锾。
2. 背信罪: 该物已由买家购入确在没告知买家的情况下另外开卖场转售,让买家丧失权
利。 你犯了意图为自己不法之利益,及损害本人之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之行为, 致生
损害于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
金。
3. 诈欺罪: 你已收款却不寄出物品,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诈术(假一元起标)
使本人之财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以上是
法院判给你的刑期及罚金,如果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话可不只这些金额。 希望你不会
一错再错...
我会持续检举,警方和法院流程也会照跑,希望你不要再自毁前程,为了赚些小钱,游走法律
边缘,得不偿失,以后走法院流程,但演唱会结束了,赔的就不只是6600元.如果你愿意交货,
我还是会更正评价和取消检举..你自己考虑看看吧
我不知道他从哪复制过来这些,请问他以上说的这些有成立的吗?
没想到我已经去警局报案了他还是完全不怕,继续来烦我
也一部分是演唱会还有一个月就到了?所以急着要票?
或许可能知道该案件送到地检署或拖很久之后,早就超过该演唱会的演出时间了?
到时就算要到我的票,也.......
至于一元的部分我下午就会去邮局用挂号退给他
到时也有收据证明我已把该金额退还
※ 引述《smallville08 (Denzel)》之铭言:
: ※ 引述《smallville08 (Denzel)》之铭言:
: : 发问前,记得先按 z 到精华区查询相关问题,或是按 / 搜寻板上文章喔!
: 刚才这位买家又再次恐吓留负评价:
: ''不接受退款!请你寄货!!耍赖的招式和留言就不用留了.我不想回应.你若不寄,当天谁到这
: 个位子,我就请保全报警处理.''
: 明天我是确定会到警察局告他恐吓了!!
: 感谢这两天回我文的朋友,真的非常谢谢你们的意见
: 以后网拍真的要谨慎一点,让我学到不少教训就是了
: :
作者: FaithXD (大侠爱吃汉堡包)   2014-09-15 13:58:00
你既然在页面上有注明,那这1元契约成不成立还有得吵退步言之,就算成立了你不出货,也是债务不履行的问题
作者: mybagle (陪果)   2014-09-15 13:58:00
1元要不要摄影拍下有放入信封封口+秤重 以免他说里面没$
作者: FaithXD (大侠爱吃汉堡包)   2014-09-15 13:59:00
动不动就拿刑法恫吓他人,其实满无聊的.你别随他起舞
作者: mofox (foxx)   2014-09-15 13:59:00
是我的话,一定跟他约面交欸!
作者: mybagle (陪果)   2014-09-15 13:59:00
他就是在恐吓你没错啦 你可以反告他骚扰+恐吓
作者: lte40403 (Min)   2014-09-15 13:59:00
活该 惹到法律人了齁
作者: FaithXD (大侠爱吃汉堡包)   2014-09-15 14:00:00
楼上嘘文何以见得对方是法律人?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4:01:00
我前天晚上已到警局报案了,做了笔录也有开三联单是告对方名誉毁谤+恐吓对方并不是法律人,他只是在乱恐吓
作者: Rolleight (Acht)   2014-09-15 14:07:00
钱要用纸包好,不然邮局发现会拒收喔他只是举条文吓唬你,可否成立...我看他还有得拼了原po真的是不用太担忧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4:09:00
嗯 我比较担心他到时又退回或耍赖说没收到钱之类的
作者: Rolleight (Acht)   2014-09-15 14:10:00
看他用这种方式,肯定不是太懂法律的人顶多就是用google查法条而已他退回的话,刚好让你有证据,他是故意不收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4:14:00
我也请教过我以前同学(他现在也是警察),他说诈欺罪根本就不成立
作者: angel6502 (仓木彻 TetsuKuraki)   2014-09-15 14:14:00
嘘文的也太好笑 这就叫法律人?摆明只是在恐吓原po
作者: mybagle (陪果)   2014-09-15 14:18:00
建议你还是用现金带寄回去给他 虽然费工+贵
作者: MIAIM (不分离不送散)   2014-09-15 14:19:00
寄钱请用现金袋,免去有无确实装钱的争议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4:21:00
一元也可以用现金袋寄吗?因为印象中是纸钞才可以?
作者: MIAIM (不分离不送散)   2014-09-15 14:23:00
妳愿意多付运费,应该没有不收的道理用挂号寄也违反规定
作者: lte40403 (Min)   2014-09-15 14:27:00
到底这跟嘉义版有啥关系?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4:30:00
不好意思 我只是请教懂法律的绿豆而已,因为实在不知如何处理,才PO上来问问看大家的意见
作者: FaithXD (大侠爱吃汉堡包)   2014-09-15 14:45:00
某楼有事吗? 你在悲愤什么? XD
作者: angel6502 (仓木彻 TetsuKuraki)   2014-09-15 14:46:00
同是绿豆人帮忙一下不行吗...=_=a
作者: killmenow (杀了我)   2014-09-15 14:46:00
看到lte40403的嘘文 还以为我在八卦版呢...可以别把别版的陋习带来地方版?
作者: OD1109 (强棒高手)   2014-09-15 15:14:00
我很期待这家伙的恐吓罪最后会如何收尾 .....没记错恐吓罪 是公诉 看来是警察还没通知对方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5:17:00
对方好像完全不怕被告,还一直反回我诈欺罪很严重@@
作者: OD1109 (强棒高手)   2014-09-15 15:18:00
可以看一下竞标物件说明吗??
作者: aruce (希望之虹)   2014-09-15 15:55:00
恐吓罪满严重的耶!建议原PO收到的信函全部拍照存证,法院讲证据的!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16:00:00
有查到对方的邮局帐号了,直接把钱汇到他帐户可以吗?
作者: nodamekumi (dame)   2014-09-15 16:16:00
挂号它可以拒绝收件喔
作者: antique312 ( )   2014-09-15 16:43:00
诈欺不重啦!依照犯意跟金额比例,不起诉居多,甚至会叫你们去调解就好,微罪都不罚的你是故意使用诈术来获取不当钱财吗?看起来并没有,然后市府有免费法律咨询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4-09-15 19:20:00
红明显 报案了就静待结果 对方有新留言就持续补充 到时候给检察官补充=补充证据
作者: QQdragon   2014-09-15 20:36:00
有空就跟对方玩玩,原PO不会有什么损失,反而是对方...
楼主: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5 20:40:00
我刚已退一元到他邮局帐户了,确定是他本人的没错
作者: jeross (资深废柴杰洛士)   2014-09-18 13:24:00
红明显,我看一系列推文都有提到免费法律咨询,原po怎不去问?只要是法律系都有法扶社,市府民代也有免费顾问,光问版友不会有好解答。还有这种应该都走调解,法官不会想开这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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