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乱入] 原来大家都误会了,执法是有假期的

楼主: a1237759 (欢迎搭讪..)   2014-09-10 19:22:58
※ 引述《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之铭言:
: 同一个时间在两位市长候选人脸书提问,
: 对于此次中秋节彻夜燃放鞭炮、高空烟火的因应之道,
: 两造团队都有了很制式但不保证的官方说法。
: 以下为陈以真团队的回复:
: 谢谢您的宝贵意见,新北市等县市已经明确规定:
: 不得施放未附加认可标示或其他经本局公告之爆竹烟火。
: 一般爆竹烟火之升空类及飞行类,不得于每日下午十时至次日上午六时施放。
: 以真认为这是正确的方向,上任之后一定和议会沟通合作努力推动
: 以下为涂醒哲团队的回复:
: 非常感谢您的留言,针对鞭炮施放扰民的问题,
: 在我上任后,将重新检视自治条例内容,
: 将这类可能影响民众安宁及安全的条文办法做调整,
: 让民俗节日的活动与一般民众的生活取得平衡,
: 我也会持续推动便民利民的政策,感谢大家对我的指教,让我们一起改变嘉义!
: 以上,提供各位参考。
我是一开始PO出这议题的人,
基本上自治条例的内容重审是必要的,
但就这次事件来说,
很多人都少看了一个重点,
除了深夜烟火扰民以外,
嘉义此次事件更重要的是"公共安全",
你烟火自治条例改成全天不得施放又如何?
这群人拿着大型高空龙砲沿路炸路人、炸民宅,
你规定22:00~06:00不得施放,
他就会乖乖不施放?
要不就不得贩售一般民众大型高空烟火,
要不就重惩危害公共安全的这些人,
这种大型高空烟火会炸死人,
http://legacy.nownews.com/2009/08/24/11464-2496350.htm
直接在车上丢到马路、丢民宅屋顶、丢到人群中,然后不知道会伤到人?
请依预谋杀人论处还是发个脑残证明好吗?
我想到高空烟火的砲弹直接丢在我们面前,前两发就当面朝我们飞过来,
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而且抓了一个保时捷男,后面那群车队完全不用抓吗?
丢在我们面前的开的是白色toyota,不是保时捷!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4-09-10 19:57:00
一个是行政罚 一个是刑罚 就这么简单
作者: alan0947 (华丽的冒险)   2014-09-10 20:03:00
如果郑捷把刀换成烟火,就行政上罚他个5万块吧~
作者: QQdragon   2014-09-10 20:26:00
罐头:您的意见我们听到了,会列为参考,谢谢您的指教 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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